關於福建省2018年預算執行情況及2019年預算草案的報告
——2019年1月14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
福建省財政廳
各位代表:
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託,現將福建省2018年預算執行情況及2019年預算草案提請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審議,並請省政協各位委員和其他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一、2018年預算執行情況
2018年,全省各級各部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嚴格執行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審查批准的預算,認真落實省人大財經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落實“六穩”部署,聚力增效實施更加積極的財政政策,打好三大攻堅戰,全力推進高品質發展落實趕超,經濟社會實現持續健康發展。全年預算目標任務順利完成,財政運作情況總體平穩。
(一)2018年預算收支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
全省完成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5045.43億元,增長7.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007.36億元,增長7.1%。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稅性比重為74.4%,比上年提高1.3個百分點,收入品質穩中有升。全省一般公共預算支出4836.67億元(含中央補助收入、上年結轉和一般債券安排的支出),可比增長9.8%。
省本級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64.72億元,增長2.5%。省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531.42億元(含中央補助收入、上年結轉和一般債券安排的支出),可比增長13.1%。中央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1302.21億元,增長1.5%。省對市縣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1206.74億元,增長3.5%。
2.政府性基金預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2587.1億元,增長29.8%,為預算的129.6%,主要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2422.62億元,增收583.33億元,佔全部增量的98.2%。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2928.67億元(含中央補助收入、上年結轉和專項債券安排的支出),增長47.2%,主要是專項債券安排的支出增加399.12億元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省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27.88億元,下降3.1%,為預算的115.7%。省本級政府性基金支出26.4億元(含中央補助收入、上年結轉和專項債券安排的支出),增長59.2%,主要是專項債券安排的支出增加6.5億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全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97.77億元,增長28.1%,為預算的152.8%。全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53.22億元,下降41.9%,主要是省本級上年一次性支出較多。
省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38.58億元,下降17.3%,為預算的104%。省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13.01億元,下降81.4%,主要是上年同期參與興業銀行定向增發的資本性支出65億元,抬高對比基數。
4.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全省社會保險基金收入1602.07億元,增長13.7%,為預算的110.4%。全省社會保險基金支出1379.94億元,增長18.1%。全省社會保險基金滾存結余2068.01億元。
省本級社會保險基金收入616.44億元,增長52.9%,為預算的145.7%。省本級社會保險基金支出538.9億元,增長43.4%。收支增幅較大,主要是根據中央部署,2018年7月1日起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並將廈門市基金收支納入省級統籌管理。省本級社會保險基金滾存結余858.46億元。
財政部核定我省地方政府債務限額6791.3億元,其中,2018年新增債務限額736億元,比上年增加151億元,增長25.8%。全省地方政府債務餘額6059.06億元,嚴格控制在核定限額內。
以上快報數在決算編制中可能還會有所變動,決算編成後再按規定報省人大常委會審批。
(二)落實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決議情況
2018年,財政部門認真貫徹預演算法和中央關於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導意見,嚴格落實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預算決議和省人大常委會有關審議意見的要求,精心組織預算執行,紮實推進財政各項工作。
1.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
一是支援實體經濟發展。落實降低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退還部分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等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免征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增值稅等增值稅政策,落實提高企業設備器具扣除標準、擴大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範圍、擴大提高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適用企業範圍、支援創業投資等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實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其他稅收優惠政策,落實降低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繳水準、降低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標準、暫停徵收我省物流企業江海堤防工程維護管理費等降費政策,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及工傷保險費率、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期限。落實上述措施,全年新增減稅降費規模290億元。設立總規模150億元的省級紓困基金和20億元的紓困專項債,用於幫助有股權質押平倉風險的民營企業。
二是加大重點領域投入。統籌中央和省級資金313.34億元,支援鐵路、公路、港口、民航等基礎設施建設。多渠道籌措下達147.9億元,支援鄉村振興、水利、信息網路、新型城鎮化等重點領域36個投資工程包建設。發行179億元專項債券,加快資金使用進度,支援棚改、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投放省級政府投資基金135億元,支援重點企業和新興産業發展。
三是支援創新驅動發展。省級企業技術改造基金投放80.35億元,帶動全省簽約項目技改總投資660.36億元。完善分段補助政策,下達企業研發經費預補助資金和結算資金5.43億元。設立並下達1.44億元省級高新技術企業扶持專項資金。爭取國家工業轉型升級資金2.05億元,支援綠色製造系統整合項目建設、智慧製造綜合標準化與新模式應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試點。下達數字經濟發展專項資金3億元,支援物聯網、大數據、網際網路公共服務等數字經濟項目建設。下達省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1.48億元,支援省級服務業集聚示範區和服務業重大項目建設。省現代服務業産業發展基金募集與投放順利進行,省級財政首期出資4.24億元已全部到位。下達人才專項資金4.5億元,用於引進高層次人才及工科類青年人才等。
四是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建立鄉村振興戰略經費投入長效機制。開展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實施“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模式,賦予縣級統籌整合許可權。完善農業補貼制度,下達中央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12.21億元。籌措糧食風險基金8.61億元,撥付省級儲備糧油費用4.52億元。推進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建設,省級以上財政投入農業擔保機構資本金7.58億元。下達9.8億元,培育農業主導産業。下達14.14億元,實施高標準農田項目和田園綜合體項目試點。下達6.75億元,用於村級組織運轉經費補助。下達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9.7億元,改善農村生産生活條件。紮實推進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
2.打好三大攻堅戰
一是積極防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加快地方政府債券發行使用,全年發行債券994.01億元。試點發行土地儲備、棚戶區改造及政府收費公路等項目收益和融資自求平衡專項債券,新增專項債券發行進度居全國首位。存量債務置換任務全面完成,累計發行置換債券4056億元,節省各級政府融資成本約402億元。強化債務風險評估和動態監測,將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納入省對設區市的績效考核,對高風險地區進行預警提示通報和風險防控督導,繼續推進政府舉債融資清理整改,總結推廣化債典型經驗,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機制進一步健全。全省一般債務率、專項債務率、綜合債務率三項指標均低於風險預警線,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二是大力支援脫貧攻堅。多渠道籌集財政扶貧資金75.65億元,專項用於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在2017年750個村的基礎上,再選擇756個村開展扶持建檔立卡貧困村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工作。推廣應用省扶貧(惠民)資金線上監管系統,將中央和省級67個專項資金納入線上監管,實時監控資金的流向、流量、流速。
三是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出臺《福建省綜合性生態保護補償試行方案》,選擇23個縣實施綜合性生態保護補償。下達18.36億元,用於重點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和海上養殖污染整治。下達以獎促治資金5億元,用於全面提升小流域水環境品質。下達水土保持資金3.3億元,加快推進水土流失治理。有序推進閩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確定省級60億元資金籌措方案,下達中央獎補資金15億元。福州、漳州獲評2018年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示範城市,三年可獲中央財政補助12億元。支援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
3.加快民生社會事業發展
一是新增財力持續向民生傾斜。全省民生相關支出3722億元,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比重為77%,持續保持在七成以上。27件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全面完成,省級以上財政投入124.73億元,完成計劃的113.8%。
二是推進民生補短板。下達6.54億元,支援新建100所公辦幼兒園,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支援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下達28.69億元,落實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下達11.5億元,支援職業教育院校建設。下達41億元,支援提升高校辦學水準。下達89.93億元,用於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政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下達2.09億元,用於縣級醫院綜合服務能力提升獎補。下達1.87億元,推進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照料中心項目、農村幸福院建設。下達15億元,支援美麗鄉村、農房整治、鄉鎮污水處理設施、村莊垃圾治理、城鄉公共廁所建設。下達4.1億元,支援廣播影視、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站)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
三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對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完善徵繳管理和省級統籌制度。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按總體水準5%的幅度調整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從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8元。省定農村低保最低標準從3000元提高到3350元。下達就業專項資金8.7億元,重點支援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等群體就業創業。下達7.58億元,支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協同推進司法、監察體制配套改革,落實掃黑除惡等政法經費保障。
4.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一是推進財政體制改革。落實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制定出臺《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依據環境保護稅法和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稅收入歸屬問題的通知》,制定出臺我省環境保護稅收入省與市縣歸屬方案。
二是完善預算管理制度。預決算公開持續深化,在全國評比中躍居第4名。開展分類清理整合,繼續減少省級專項資金46項,完善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制度。完善通報、約談和激勵約束機制,加大結轉結余資金盤活力度,加快支出進度,全省清理盤活財政存量資金102.8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進度位居全國第10名。強化資金配置與考核結果掛鉤,下達設區市正向激勵資金6.5億元,激勵各地加快財政經濟發展。
三是落實稅收制度改革。開徵環境保護稅,促進污染物減排。落實個人所得稅改革,在全國率先啟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落實農産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新增竹木加工、餐飲服務等試點行業。配合做好消費稅、城建稅、契稅等稅種立法調研工作。
5.增強預算監督實效
一是推進預算績效管理。推進績效目標分類管理,繼續開展半年一次績效跟蹤評估。突出三大攻堅戰等重點支出,選擇政策到期、歷年審計問題較多等專項資金開展省級績效重點評價,涉及100.18億元,增長236.2%。部門專項支出100%開展績效自評,績效評價的資金覆蓋面進一步擴大。
二是加強國有資産管理。推動出臺我省關於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實施意見,加強國有金融資本集中統一、全流程和穿透管理。規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穩步推進省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産集中統一監管,做好省級機構改革涉及的資産清查、劃轉、接收等工作。
三是強化財政資金監管。落實中央巡視整改要求,開展財政收入品質專項監督檢查,制定規範財政收入秩序辦法。實現道路交通違法罰款省內異地全渠道通繳,推進第三方支付繳交非稅收入試點。實現省市縣三級政府採購業務線上運作全覆蓋,全年線上運作採購項目預算金額1148.83億元。按照省紀委部署,開展“三公”經費等“1+X”專項督查,進一步完善差旅費培訓費等管理制度。
一年來,我們自覺接受人大依法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積極主動配合人大做好支出預算的總量與結構、重點支出與重大投資項目、部門預算、財政轉移支付、地方政府債務的審查監督工作。首次向省人大常委會提交我省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年度綜合報告,完善我省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情況專題報告制度。認真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176件、省政協委員提案127件,辦結率均達到100%。
總的看,2018年預算執行情況較好,財政工作取得新的成績。這是省委省政府科學決策、正確領導的結果,是省人大、省政協以及代表委員們加強監督、有力指導的結果,是各級各部門以及全省人民共同努力、頑強拼搏的結果。同時,我省財政經濟運作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是: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和減稅降費政策影響,財政持續增收難度增加,收支矛盾較為突出,一些基層財政比較困難;預算績效激勵約束作用還不夠強,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個別市、縣(區)債務負擔較重,償債壓力較大。對此,我們高度重視,將採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
二、2019年預算草案
今年是新中國成立70週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堅持高品質發展落實趕超的關鍵之年。2019年預算編制和財政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高品質發展落實趕超,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深化市場化改革、擴大高水準開放,繼續打好三大攻堅戰,加快實體經濟創新轉型,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加快推進閩東北、閩西南兩大協同發展區建設,統籌推進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保穩定工作,加力提效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落實更大規模減稅降費,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持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提高財政資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收官打下決定性基礎,全力保障落實趕超任務、推進新福建建設,以優異成績慶祝新中國成立70週年。
(一)2019年預算編制原則
一是實事求是、積極穩健。收入預算要實事求是、科學預測,與經濟社會發展新情況相適應,與財政政策相銜接,既綜合考慮我省堅持高品質發展落實趕超的戰略要求,又充分考慮中央新出臺更大規模減稅降費政策影響。
二是量力而行、精打細算。既要妥善處理好當前收支矛盾,又要增強財政可持續性,加強重大項目財政可承受能力評估,著力清理規範過高承諾、過度保障的支出政策。
三是優化結構、保障重點。堅持政府&&過“緊日子”,嚴格控制和壓減一般性支出,從嚴安排“三公”經費預算,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加大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保障力度。省級部門除剛性和重點項目支出外,一律按照不低於5%的幅度壓減本部門開支。
四是強化績效、硬化約束。堅持“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推進預算和績效管理一體化,建立花錢辦事的結果導向、目標考核和責任約束,盤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預算管理水準和政策實施效果。
五是深化改革、防範風險。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完善省對市縣轉移支付制度。深化部門預算管理改革。強化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有序有效化解存量債務。
(二)2019年全省代編和省級一般公共預算
1.全省代編一般公共預算
考慮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中央將新出臺更大規模減稅降費政策,以及2018年年中實施新的減稅降費政策帶來的翹尾減收等因素影響,並結合2019年全省生産總值、固定資産投資等經濟社會發展主要預期目標,2019年全省代編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預計增長4.5%左右,按4.5%編制,總收入為5272.22億元;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計增長3%左右,按3%編制,地方級收入為3097.58億元。
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加中央體制凈補助1072.67億元、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299億元、調入資金126.62億元,以及財政部提前下達的2019年新增一般債務限額136億元,全省收入合計4731.87億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則,相應安排全省一般公共預算支出4731.87億元,剔除財政部提前下達新增一般債務限額,增長9.6%。
2.省級一般公共預算
省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按255億元編制,比上年減少9.72億元,主要是省級稅收收入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減收。省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加中央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1040.11億元、市縣財政上解收入287.59億元、動用省級預算穩定調節基金95億元和調入資金4.37億元後,省級收入1682.07億元。按規定將財政部提前下達2019年福建地區(不含廈門,下同)新增一般債務限額107億元編入預算後,省級收入合計1789.07億元。按收支平衡原則,相應安排省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789.07億元,剔除財政部提前下達新增一般債務限額,增長6.1%。
省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扣除應上解中央支出以及對市縣的稅收返還和補助支出1064.02億元、一般債務還本支出6.39億元、新增一般債務限額全部轉貸市縣支出107億元後,省本級支出611.66億元,增長0.7%。
(三)其他三本預算
1.政府性基金預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按2501億元編制,下降3.3%,主要是部分市縣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減收。按規定將財政部提前下達的2019年新增專項債務限額325億元編入預算後,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計2826億元,增長9.2%。按照以收定支原則,相應安排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2826億元。
省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按23.67億元編制,比上年減少4.21億元,主要是降低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標準翹尾因素影響。加中央補助收入15.56億元、調入資金0.14億元,省級收入39.37億元。按規定將財政部提前下達2019年福建地區新增專項債務限額290億元編入預算後,省級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計329.37億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則,相應安排省級政府性基金支出329.37億元,扣除新增專項債務限額全部轉貸市縣支出290億元、補助市縣支出25.21億元後,相應安排省級政府性基金支出14.16億元。
2.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全省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按116.3億元編制,增長6.6%。主要是動用上年結轉收入24.8億元。全省國有資本經營支出按116.3億元編制。
省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收入按72.05億元編制,比上年增加31.61億元。主要原因:一是動用上年結轉收入22.62億元;二是省國資委監管企業可分配利潤上繳比例從19%提高到24.5%,增加10.19億元;三是省屬文化企業海峽出版發行集團上繳利潤增加0.12億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則,調出0.77億元用於一般債務還本付息後,省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支出按71.28億元編制。
3.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全省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按1745.95億元編制,增長9%。全省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按1641.37億元編制,增長18.9%。
省本級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按770.79億元編制,增長25%。省本級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按764.89億元編制,增長41.9%。收支增幅較大,主要是根據中央部署,2018年7月1日起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並將廈門市基金收支納入省級統籌管理。
(四)2019年省級四本預算支出安排情況
2019年,省級四本預算統籌安排支出2557.61億元(不含財政部提前下達2019年新增債務限額),通過增加均衡性轉移支付、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等,加大對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和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域市縣等的財力性轉移支付,推進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大了對科技(增長20%)、工業企業技改(增長17%)、人才優先發展戰略(增長15%)、穩定和促進外經貿發展(增長10%)、脫貧攻堅(增長12.3%)等支援力度。除保運轉支出外,對應《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部署,重點做好以下七個方面的支出保障:
——支援創新驅動方面,安排63.55億元,增長21.9%
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持續加大財政獎補力度,建立創新激勵與企業財稅貢獻、産值、研發投入等績效指標掛鉤機制。積極落實財政獎補措施,籌建福建省科技成果轉化創投基金,重點支援建設高水準福建省實驗室、引入重大研發機構等。突出正向激勵,分級分類實行地方政府科技創新績效獎勵。發揮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對福廈泉三個片區實行分檔獎勵。優化數字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方式,綜合運用投資補助、貸款貼息、政府購買服務、基金投資獎勵等方式,帶動社會資本投資,促進數字經濟加快發展。設立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貸款專項補償資金,引導金融機構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援和融資保費補助。加大人才專項資金預算投入,深入實施“海納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計劃。
——支援轉型升級方面,安排81.26億元,增長9.1%
開展新一輪技改專項行動,採取技改設備投資補助、技改完成投産獎勵、技改基金投資等組合政策,支援深化“網際網路+先進製造”,推動中小企業“上雲上平臺”,加快實現“機器換工”。統籌現代服務業引導資金,加快投放省現代服務業産業發展基金,支援物流、旅遊、金融等現代服務業提質增效。發揮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等專項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支援新能源汽車等新興産業做大做強。整合設立省級軍民融合産業引導專項資金,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落實促進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發展等財稅政策,統籌安排政策性擔保機構代償補償、保費補貼等獎補資金,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推動民營企業加快發展。
——支援改革開放方面,安排38.47億元,增長8.9%
推動8個方面93條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新舉措落地見效。發揮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等的引導作用,推進股權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加強機構改革部門經費保障。落實穩定和促進外經貿發展36條措施和9條補充措施,優化省級商務發展資金投向,促進外貿轉型升級和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支援海絲核心區建設走深走實,推動自貿試驗區更好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支援平潭新一輪開放開發,落實進一步促進閩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66條實施意見”,推動閩臺經濟社會融合發展。
——支援鄉村振興方面,安排278.33億元,增長11.8%
落實關於加快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十條措施,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建立健全鄉村振興戰略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實施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等政策,引導金融資本加大支農力度。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鄉村振興,構建多元化投入格局。落實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多渠道籌集扶貧資金,完善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精準實施扶貧項目。加大力度支援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少數民族聚居區、海島等欠發達地區加快發展。落實和完善農業補貼政策,支援高標準農田、高效節水灌溉等農田水利建設,加快打造茶葉等10個優勢特色現代農業産業,穩步推進國家、省級現代農業産業園建設和産業興村強縣行動,促進農村一二三産業深度融合。落實農村綜合改革財政政策,支援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村級組織運轉保障、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四好農村路”和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等。
——支援區域協調方面,安排188.69億元,增長5%
發揮財政與規劃、産業、區域等政策的協同作用,推進閩東北、閩西南兩大協同發展區建設。統籌預算內基建資金、政府債券資金等財政性資金,多渠道籌措鐵路、公路、港口、民航等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用好海洋經濟發展補助資金、海洋與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支援海洋生物醫藥及製品、海洋新材料、海洋工程裝備、現代水産冷鏈物流工程等項目建設。完善利益共用、招商協同機制,支援創新發展“飛地經濟”,提升山海協作産業園建設水準,推進關聯産業配套協作。
——支援生態建設方面,安排103.98億元,增長11.9%
建立常態化、穩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支援大氣污染防治、流域整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沿海防護林建設、海洋環境保護等。加強閩江、九龍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推進區域環境污染聯防聯控聯治。增加對限制開發區域、禁止開發區域等生態功能重要地區的生態保護財力轉移支付力度。加大綜合性生態保護補償、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力度,提高全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標準,進一步完善生態保護成效與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相掛鉤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立多元化籌資機制,探索森林經營管護新模式,推進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等改革試點。
——支援民生改善方面,安排1335.91億元,增長18.1%
織牢社會保障網,安排1004.6億元。加大省對市縣均衡性轉移支付等轉移支付補助力度,切實兜住“保工資、保運轉、保基本民生”的底線。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穩步提高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待遇、撫恤優待標準。創新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使用方式,發揮失業保險基金穩崗作用,促進就業創業。
加快民生補短板,安排277.41億元。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加快教育、醫療與健康、養老、民生基礎設施等社會事業發展,支援宣傳、文化、體育、廣播影視事業建設,全力抓好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省級資金籌措工作。統籌中央和省級保障性住房補助資金,推進棚戶區改造、共有産權住房和租賃房建設。
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安排53.9億元。支援加強食品藥品和産品品質安全監管,深化“餐桌污染”治理,推進“一品一碼”追溯體系建設。繼續做好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經費保障,不斷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協同推進“平安福建”建設。
此外,財政部提前下達的2019年福建地區新增債務限額397億元,全部轉貸市縣,用於市縣公益性資本支出,優先保障在建項目,其中:一般債務限額107億元,由市縣統籌使用,重點用於經濟結構調整、産業園區、交通基礎設施、鄉村振興、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等;專項債務限額290億元,由市縣按照項目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的原則,重點用於棚戶區改造、土地儲備、高速公路建設,以及其他具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支出。
三、切實做好2019年財政改革發展工作
圍繞上述預算安排,主動對標高品質發展落實趕超要求,堅持依法理財,強化預算執行,深化財稅改革,確保全年預算目標和財政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一)大力加強財源建設
一是培育涵養財源。按照中央部署,進一步加大減稅降費力度,明顯降低增值稅稅負,對小微企業、科技型初創企業實施普惠性稅收減免,加快推進省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零收費,落實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購置補貼等財稅優惠政策,實施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促進擴大居民消費,推動企業轉型升級和新動能成長。加快政府投資基金運營,規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繼續實施投資工程包,積極培育投資新增長點。
二是促進財源集聚。鼓勵各地合理確定開發區與所在縣(市、區)財權、事權對等的稅收和土地收益分成比例,支援開發區管理體制機制創新和換擋升級。支援總部經濟發展,加強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跟蹤服務和政策指導,提升重點稅源增收潛力。
三是規範收入秩序。堅持依法徵稅,加強收入結構分析和動態管理,落實財政收入品質正向激勵政策。建立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評估制度,加快推進非稅收入收繳電子化和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規範財政收入核算和繳庫管理,建立健全規範收入秩序長效機制。
(二)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
一是健全工作機制。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制度辦法,建立上下協調、部門聯動、層層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明確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完善第三方機構、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參與績效管理機制,加快建成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二是推動擴圍提質。試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績效目標,推動績效管理覆蓋“四本預算”。推動預算部門和單位開展整體績效目標編報與自評,加快實現政策和項目績效自評全覆蓋。強化扶貧資金全過程績效管理。選擇一些部門和專項重點問效、重點解剖、重點突破,提高重點評價品質。
三是強化結果應用。建立新增重大政策、項目績效的事前評估機制,將審核與評估結果作為預算安排的重要參考依據。健全績效評價結果反饋、整改機制,強化績效管理激勵約束。推動績效信息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人大和社會各界監督。
(三)持續深化財稅改革
一是加快財政體制和稅制改革。結合中央關於教育、科技、生態環境、林業草原、交通運輸、應急救援、自然資源等7個領域改革方案,及時出臺相應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實施方案,並抓緊研究制定就業、基本生活保障、殘疾人服務、文化體育、住房保障、社會保險等6個領域的實施方案。落實基本公共服務保障地區標準備案辦法,加強對基本公共服務保障地區標準的控制和約束。完善省對市縣轉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佔比,在一般性轉移支付下設立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繼續清理規範、調整優化專項轉移支付。落實中央稅制改革部署,進一步完善增值稅制度,建立健全地方稅體系,配合做好相關稅種立法工作。
二是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的統籌力度,省級將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提高至24.5%,並將統籌安排使用資金比例提高到80%。有序推進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加快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探索建立全省職工醫保基金調劑平衡機制。進一步深化部門預算改革,積極探索支出標準體系建設。繼續清理政策目標已實現、設立期限已到期的專項資金,整合支援方向和用途相同相近的部門專項資金。推進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試點。
三是深化財政“放管服”改革。落實福建省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壓縮會計師事務所及分支機構設立和仲介機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審批時限,精簡審批材料,推廣網上業務辦理。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強化採購人主體責任,建立集中採購機構競爭機制,改進政府採購代理和評審機制,建立健全科學高效的採購交易機制和政府採購監督管理機制。
(四)強化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
一是嚴格規範政府舉債行為。強化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健全“借、用、還”相統一、公開透明、約束有力的舉債融資機制。按照中央部署,提前啟動新增債券發行工作,督促各地將新增債務限額納入預算管理,切實做好債券資金項目安排,加快債券資金使用進度。落實地方政府債務屬地責任,實行穿透監管,研究開展債務管理績效評價,建立健全各級政府向同級人大報告債務管理情況的制度。
二是穩步推進專項債券管理改革。加強項目管控,專項債券與項目嚴格對應,合理擴大專項債券使用範圍,探索新的項目收益專項債券品種發行試點,保障重點領域合理融資需求,優先支援在建項目平穩建設。
三是防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加強全口徑債務動態監測評估,強化債務風險預警提示通報和風險防控督導,加大對違法違規融資擔保行為的查處問責力度。嚴格執行債務風險化解實施方案,落實限期化債計劃,防範因債務處置而引發新的風險。健全債務風險事前干預和事後應急處置機制,及時排除債務風險隱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干預、早處置。
(五)不斷提高依法理財水準
一是推進法治財政建設。加強財政幹部法律知識教育,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提升社會公眾對財政法律法規的認知感和遵從度。落實重大事項決策機制、合法性審核制度、法律顧問制度,完善內控制度體系,防控法律風險。依法履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應訴職責,妥善化解糾紛。深化政務公開和權力運作網上公開,提升公信力。
二是依法組織預算執行。認真落實省人大關於2019年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等決議、審查報告,精心組織預算執行。在省人大審查批准預算後,嚴格在規定時間內批復部門預算、下達轉移支付預算。嚴格落實向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情況、國有資産管理情況等制度。充分聽取意見建議,認真辦理建議提案,及時落實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
三是加強財政監督管理。強化預算編制、預算執行過程監督,推進財稅法律法規與政策執行情況、地方政府債務、會計信息品質監督檢查。充分運用大數據分析等信息技術,創新監管方式,強化政府採購業務系統等應用,進一步擴大省扶貧(惠民)資金線上監管系統監管範圍。加強庫款監測督導,嚴格暫存暫付款管理。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們將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自覺接受省人大的監督,虛心聽取省政協的意見,加力提效、奮力先行,馬上就辦、真抓實幹,紮實做好財政預算各項工作,全力護航高品質發展落實趕超,為加快建設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福建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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