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福建省促進公平競爭條例(草案修改稿)》審議結果的報告
——2024年9月25日在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
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 翁祖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2024年9月24日上午,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分組審議了《福建省促進公平競爭條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簡稱草案修改稿)。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草案修改稿已經比較成熟,建議進一步修改後,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同時,組成人員還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和建議。法工委會同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根據組成人員審議意見對草案修改稿進行修改。24日下午,省十四屆人大法制委第二十一次會議進行統一審議,形成了提請本次會議審議的草案修改二稿。現將主要修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於第二十六條
有的組成人員提出,應當進一步規範政府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環境。因此,建議明確行政機關擬出臺涉及經營者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應當依法開展公平競爭審查,預防出臺的政策措施妨礙公平競爭。
二、關於第四十條
有的組成人員提出,應當對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或者國家特殊政策,實施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設置處理規定。為此,增加相關內容。
此外,根據組成人員意見,對一些文字表述作了修改,在此不一一説明。
草案修改二稿和以上報告是否妥當,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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