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福建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修正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2024年9月25日在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
2024-11-02 09:39
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 吳黎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2024年9月24日上午,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分組審議了《福建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修正草案)》(以下簡稱修正草案)。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修改備案審查條例,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以及省委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對於推動我省各級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工作提質增效意義重大,修正草案已經比較成熟。9月24日下午,省十四屆人大法制委第二十一次全體會議進行統一審議,形成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福建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決定草案),建議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
決定草案和以上報告是否妥當,請審議。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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