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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福建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決議

(2011年1月18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全體會議通過)
2011-01-19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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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福建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會議同意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決定批准《福建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會議認為,福建省“十二五”規劃綱要全面貫徹了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落實了省委八屆十次全會關於“十二五”規劃的建議,提出的“十二五”時期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任務和措施符合我省實際,體現了全省人民的共同意願,是未來五年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會議號召,全省人民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領導下,把思想統一到科學發展、跨越發展上來,不斷解放思想,敢於先行先試,勇於改革創新,堅持真抓實幹,凝心聚力,心無旁騖,為全面實現我省“十二五”規劃各項目標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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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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