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於做好就業和社會保險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工作的通知
閩人社辦〔2019〕219號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社會事業局:
按照人社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就業和社會保險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人社廳函〔2019〕113號)要求,我廳根據《就業和社會保險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見附件1)編制了《福建省就業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和《福建省社會保險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以下簡稱《省標準目錄》,見附件2、3),並經人社部備案。現就做好就業和社會保險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應按照人社部《指引》要求,參考《省標準目錄》,結合本地實際編制本地區基層政務公開目錄。在編制本地區目錄時,可對《指引》一級子項、二級子項和《省標準目錄》三級子項進行補充,但補充事項不得與《指引》一級子項、二級子項和《省標準目錄》三級子項交叉重疊。人社部《指引》和《省標準目錄》所列事項,如本地沒有開展,可以不列入本地目錄。
二、各地應嚴格按照人社部辦公廳要求的事項標準和流程規範,指導本地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縣級就業和社會保險公共服務機構、鄉鎮(街道)基層公共服務平臺(窗口)、村(社區)綜合服務站點,于2019年底前全面公開本地就業和社會保險領域基層政務公開事項。
三、各地在落實人社部辦公廳通知要求,開展就業和社會保險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向省廳反饋。
聯繫人:廳政策法規處 林矯強
聯繫方式:0591-87895165
附件:1.《關於印發就業和社會保險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人社廳函〔2019〕113號);
2.《福建省就業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3.《福建省社會保險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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