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財政廳關於印發財政預決算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的通知
閩財預〔2020〕17號
2020-07-17 00:00
閩財預〔2020〕17號
各市、縣(區)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
準化規範化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20〕26 號)要求,為全面
推進全省各級財政預決算公開標準化規範化,根據《福建省財政
廳關於印發福建省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的通知》(閩財預〔2017〕
38 號)等有關規定,參照《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財政預決算領
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財辦發〔2019〕77號)精神,
現將《財政預決算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見附件,以下簡
稱標準目錄)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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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預決算公開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建立全面規範透明、
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部署的重要舉措,是預算管理制
度改革的核心要求,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
要推動力。各級財政部門、各預算部門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
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財政預決算公開的決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
切實做好有關工作。各級財政部門在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
部門領導下,組織開展本地區政府預決算公開工作,制定本地區
預決算公開的規定,負責向社會公開政府預決算;指導和督促本
級各預算部門和下級財政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向本級政府信息
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和上一級政府財政部門報告本地區預決算公開
情況。各預算部門在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領導下,組
織開展本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制定本部門預決算公開的規定,
負責向社會公開本部門預決算,向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
門和本級政府財政部門報告本部門預決算公開情況。
二、全面完善公開內容
財政預決算領域基層政務公開二級事項分為四大類,包括政
府預算、政府決算、部門預算(含政府採購事項)、部門決算(含政
府採購事項)。標準目錄規定了各公開事項的公開內容(要素)及要
求、公開依據、公開時限、公開主體、公開渠道和載體、公開對
象、公開方式和公開層級。各級財政部門、各預算部門要根據標
準目錄,結合《福建省財政廳關於印發福建省預決算公開操作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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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的通知》(閩財預〔2017〕38 號)等文件規定,加強預決算公
開信息收集、整理、分類,全面予以公開,並對公開信息的真實
性、完整性和及時性負責。
三、具體工作要求
(一)全面把握預決算公開的原則。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
為例外,依法依規公開預決算。除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外,不得
少公開、不公開應當公開的事項,確保公開情況全面、真實、完
整。通過公開進一步促進財政改革,促進財稅政策落實,促進財
政管理規範,促進政府效能提高。
(二)準確把握預決算公開的時間。政府預決算應當在本級
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批准後 20日內向社會公開。部門預
決算應當在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後 20日內向社會公開。鼓勵公
開時間適當提前,原則上在同一天集中公開,集中公開時間由各
級財政部門根據工作情況統一確定。
(三)嚴格把握預決算公開的方式。各級財政部門、各預算
部門建有門戶網站的,應當在門戶網站公開預決算,並永久保留,
其中當年預決算應當公開在網站醒目位置;沒有門戶網站的,應
當採取措施在公開媒體公開預決算,並積極推動門戶網站建設。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在本級政府或財政部門門戶網站設立預決算公
開統一平臺(或專欄),將政府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在平臺(或專欄)
集中公開。
(四)切實落實涉密事項管理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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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預決算公開保密審查機制,嚴格依照《中華人
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等法律法規規定進行審查。其中,財政部門審查政府預決算中的
涉密事項,預算部門審查部門預決算中的涉密事項。對經預算部
門按保密審查機制確定的涉密內容,可按規定不予公開並由預算
部門負責。
附件:財政預決算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福建省財政廳
2020年 7月 9日
信息公開類型:主動公開
抄送:財政部福建監管局,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福建省財政廳辦公室
2020年 7月 10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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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預算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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