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海關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通知
署辦發〔2021〕23號
各直屬海關,總署各部門:
為深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切實推進海關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總署組織制定了《海關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並就推進過程中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針對當前基層海關政務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公開隨意性大、實用性差、法治意識薄弱、辦事服務不透明等問題,全面部署推進海關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到2023年底前,隸屬海關全面落實《指引》要求,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水準大幅提高,海關工作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顯著提升,打通海關服務企業群眾的“最後一公里”。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依法合規。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推動各級海關切實履行政務公開法定職責。
(二)堅持利企便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新時代政務公開工作理念,各項工作部署均要著眼于群眾實際需求、落腳于群眾是否滿意,確保工作成果惠及於民。
(三)堅持爭先創優。堅持以最高標準、最嚴要求開展海關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對標各地方、各部門先進標桿,比學趕超、積極探索、勇於創新,打造海關係統政務公開品牌。
三、工作任務
(一)編制關區目錄。2022年4月底前,各直屬海關要對照《海關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依據各自實際,組織所屬隸屬海關進一步梳理、補充、細化、明確《目錄》中各項要素,編制完成關區基層政務公開標準事項目錄並對外公開。
(二)制定實施方案。2022年4月底前,各直屬海關要制定本關區推進落實《指引》的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工作舉措和進度安排,函報總署辦公廳備案。
(三)全面部署推進。2022年8月底前,各直屬海關要至少選擇1至2個試點隸屬海關,完成《指引》對標任務;2022年12月底前,推動不少於三分之一的隸屬海關完成《指引》對標任務;2023年底前,推動所有隸屬海關符合《指引》要求。
(四)創建優秀品牌。用2到3年的時間,推出一批在系統內外均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基層海關政務公開優秀案例和服務品牌,引領全系統基層政務公開工作不斷創新、保持先進。
四、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分工。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全系統各部門、各單位協作推進,共同推動。總署辦公廳要做好統籌協調,強化督查考核,持續跟蹤全系統工作進展情況;署內各部門要&&落實公開法定職責,出臺相關政策規定時從源頭上即明確本領域、本條線信息公開要求;各直屬海關辦公室是關區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第一責任部門,要充分發揮主管部門職責,帶動各隸屬海關和職能部門落實推進任務。
(二)抓好統籌協調。各級海關要將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與文明單位(窗口)創建、基層黨建、政風行風建設、志願服務、營商環境優化、“放管服”改革、行政執法公示等工作統籌銜接、有機結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搞重復建設。
(三)強化示範引領。各直屬海關要按照“先試點、後推開”的工作思路,試點先行、以點帶面、有序推進,及時提煉總結關區經驗做法,做好試點示範推廣工作。總署將在政務公開考核中加大基層政務公開成效考核權重,定期通報典型案例,組織工作交流,加強信息宣傳力度,適時推出一批海關基層政務公開示範單位,充分發揮先進標桿的示範引領作用。
特此通知。
海關總署辦公廳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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