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建設方案
(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權發佈)
一、總體思路
(一)重大意義
福建地處中國東南沿海,是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起點,是連接台灣海峽東西岸的重要通道,是太平洋西岸航線南北通衢的必經之地,也是海外僑胞和臺港澳同胞的主要祖籍地,歷史輝煌,區位獨特,且具有民營經濟發達、海洋經濟基礎良好等明顯優勢,在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深入貫徹落實《願景與行動》提出的相關倡議和行動,加快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有利於進一步發揮福建比較優勢,提升開放型經濟發展水準,加快科學發展跨越發展;有利於擴大閩臺交流合作,增進兩岸同胞情誼與共同利益,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有利於深化我國與東盟等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區域合作,打造帶動腹地發展的海上合作戰略支點,為實現共同繁榮發展作出貢獻。
(二)基本原則
服務全局,促進發展。落實國家“一帶一路”建設部署和《願景與行動》提出的相關倡議,從建設核心區和福建實際出發,堅持“走出去”和“引進來”相結合,推動經濟社會加快發展。
發揮優勢,主動作為。發揮海上絲綢之路文化積澱深厚和僑力資源、閩臺淵源、港口口岸、民營經濟、生態文明等綜合優勢,主動拓展國際交流合作,大膽探索、先行先試,增創開放合作新優勢。
平等互利,合作共贏。秉承和弘揚和平合作、開放包容、互學互鑒、互利共贏的絲路精神,大力推進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務實合作,不斷拓展合作的廣度和深度,實現共同繁榮發展。
突出重點,穩步實施。以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為主要內容,深化與東南亞等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合作,看準選好優先領域和關鍵項目,重視風險防控,集中力量突破,穩步推進形成早期收穫。
內外統籌,多方聯動。堅持市場運作、政府引導,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發揮海外華僑華人、臺港澳同胞作用,加強與周邊省份的分工協作,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形成建設核心區的強大合力。
(三)功能定位
充分發揮福建比較優勢,實行更加主動的開放戰略,在互聯互通、經貿合作、體制創新、人文交流等領域不斷深化核心區的引領、示範、聚集、輻射作用。
——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互聯互通建設的重要樞紐。強化港口和機場門戶功能,完善鐵路和幹線公路網路,加強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在港口建設、口岸通關、物流信息化等方面的合作,構建以福建港口城市為海上合作戰略支點、與沿線國家和地區互聯互通、安全高效便捷的海陸空運輸通道網路。
——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經貿合作的前沿平臺。發揮産業互補優勢,以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福建自貿試驗區)等園區為主要載體,爭取在拓展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産業、貿易、投資合作領域方面率先突破,形成早期收穫成果。
——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體制機制創新的先行區域。以加快福建自貿試驗區建設為突破口,在促進投資貿易便利化、推進金融創新、改進監管服務、規範法制環境等方面先行先試,建立和完善政府間常態化交流機制、投資貿易促進與保護機制、融資保障機制及人文交流機制。
——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人文交流的重要紐帶。以海外華僑華人和臺港澳同胞為橋梁,以媽祖文化、閩南文化、客家文化等共同文化為基礎,以民間交流為主體、政府間交流為支撐,加強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文化交流和人員往來。
(四)合作方向
根據歷史基礎、經貿合作以及人文交流現狀等情況,福建省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建設重點合作方向是打造從福建沿海港口南下,過南海,經馬六甲海峽向西至印度洋,延伸至歐洲的西線合作走廊;從福建沿海港口南下,過南海,經印度尼西亞抵達南太平洋的南線合作走廊;同時,結合福建與東北亞傳統合作夥伴的合作基礎,積極打造從福建沿海港口北上,經南韓、日本,延伸至俄羅斯遠東和北美地區的北線合作走廊。
(五)省內佈局
充分發揮福建各地的地緣、人緣、歷史文化及對外開放、産業發展等優勢,強化沿海港口城市的支撐引領作用和山區城市的承接拓展作用,合理確定重點合作領域和區域,形成整體參與和引領國際合作的新優勢。
支援泉州市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先行區。發揮海外華僑華人、民營經濟和伊斯蘭文化積澱等優勢,在推動華僑華人參與核心區建設、民營企業“走出去”、海上絲綢之路文化國際交流、國際金融合作創新、製造業綠色轉型等方面發揮先行先試作用,全面提升與東南亞、南亞、西亞、北非等國家和地區的開放合作水準。
支援福州、廈門、平潭等港口城市建設海上合作戰略支點。發揮福州、廈門的産業基礎、港口資源和開放政策綜合優勢,以加快福州新區、廈門東南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為主要抓手,深化與東盟海洋合作,打造一批有國際影響力的海上絲綢之路國際交流平臺,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互聯互通的重要樞紐、經貿合作的中心基地和人文交流的重點地區。發揮平潭綜合實驗區、廈門市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等對臺先行先試政策優勢和漳州兩岸産業對接集中區優勢,通過深化兩岸合作拓展與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合作渠道、合作領域,構建兩岸攜手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開放新格局。發揮莆田、寧德深水港口優勢和媽祖文化、陳靖姑文化等紐帶作用,拓展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經貿合作和民間信俗交流,促進經貿人文融合發展。
支援三明、南平、龍岩等市建設海上絲綢之路腹地拓展重要支撐。發揮生態、旅遊資源優勢和朱子文化、客家文化等紐帶作用,積極參與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建設,拓展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交流合作,同時弘揚“萬里茶道”等特色文化,對接絲綢之路經濟帶,打造國際知名的生態文化旅遊目的地、綠色發展示範區和客家文化、茶文化交流基地,提高對外開放合作水準。
二、加快設施互聯互通
(一)加強以港口為重點的海上通道建設。
加快集約化、專業化、規模化港口群建設,集中力量打造“兩集兩散兩液”核心港區,整合港口航線資源,拓展港口綜合服務功能。重點加快廈門東南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提高其在國際航運網路中的樞紐地位。加強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港航合作,推動沿海港口與沿線重要港口締結友好港口,鼓勵港口、航運企業互設分支機構,推進港口合作建設,增開海上航線航班。鼓勵省內企業參與沿線國家的航運基地、港口物流園區建設和運營,吸引境外港航企業來閩合作建設港口物流園區和專業物流基地,支援內陸省市來閩合作建設飛地港。加快廈門國際郵輪母港建設,爭取開通福建-台灣-香港-東盟郵輪航線。積極發展平潭郵輪旅遊服務,重點開拓閩臺旅遊市場。
(二)強化航空樞紐和空中通道建設。
重點推進廈門新機場建設,強化廈門國際機場區域樞紐功能,將廈門建設成我國至東盟的國際航班轉机地;加快福州機場第二輪擴能及二期擴建工程建設,強化門戶樞紐機場功能;推進泉州新機場、武夷山機場遷建等規劃建設。積極拓展境外航線,鼓勵國內外航空公司新開和增開福建至東南亞、南亞、西亞、非洲、歐洲等主要城市的國際航線,重點開通和加密至東盟國家的航線。改善航空與旅遊、商務會展的合作機制,支援航空企業開展包機服務、高端商務服務等。
(三)完善陸海聯運通道建設。
加強以港口集疏運體系為重點的陸路通道建設,推進港口與鐵路、高速公路、機場等交通方式的緊密銜接。積極拓展港口腹地,鼓勵發展“陸地港”、多式聯運,建設服務中西部地區對外開放的重要出海通道。建立由鐵路、港口管理部門和企業共同參與的協商機制,大力發展海鐵聯運。重點加快建設衢(州)寧(德)鐵路、吉(安)永(安)泉(州)鐵路、福(州)廈(門)鐵路客運專線等鐵路通道,以及寧波至東莞、莆田至炎陵等高速公路,完善疏港鐵路、公路網路,進一步暢通福建連接長三角、珠三角和中西部地區的陸上運輸大通道。
(四)深化口岸通關體系建設。
進一步擴大口岸開放,加強口岸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口岸通關機制,促進港口通關有效整合,推動實現地方電子口岸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用,提升口岸通關便利化程度。加強與國內港口物流信息服務、電子口岸服務、跨境電商服務、大型物流企業信息服務等資源的互聯互通,打造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物流信息中心。推進與東盟國家跨境運輸便利化,加強海上物流信息化合作,依託福建省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探索推進與東盟國家、臺港澳地區口岸通關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等,打造便捷的通關體系。
(五)加強現代化信息通道建設。
積極推動福建與東盟國家的信息走廊建設,完善信息網路合作與信息傳輸機制,促進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信息互聯互通,打造便捷的信息傳輸體系。
三、推進産業對接合作
(一)支援企業擴大境外投資。
在加快産業轉型升級的同時,鼓勵各類企業赴境外投資,將優勢産能穩步有序地轉移到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加快境外汽車、工程機械、食品機械、電力設備、船舶等組裝與服務基地建設。重點支援企業在沿線國家和地區建設冶金、機械、紡織、服裝、製鞋等産業合作園區和製造基地。支援先進裝備、技術標準、管理理念“走出去”,打造一批跨國公司和國際知名品牌。
(二)拓展現代農業合作。
深化糧食、茶葉、食用菌、水果蔬菜等領域合作,支援企業設立境外農業生産基地,並積極介入農産品流通領域,參與海外農産品物流體系合作建設。鞏固、深化糧食育種、種植和深加工等合作,進一步推進菌草等産業合作示範園建設。鼓勵企業在沿線國家和地區建立茶葉種植基地,支援武夷山、安溪等地茶葉龍頭企業共同開拓國際市場,打造國際知名的福建茶葉品牌,適度提高當地加工程度。積極開展對東南亞和南亞國家的農業技術援助,幫助相關國家提高農業生産水準。
(三)深化主導産業合作。
積極推動石油化工、機械裝備、電子信息等重大産業項目對接合作。重點推進與東南亞、西亞等地區企業在江陰港區、湄洲灣等地合作建設精細化工項目。依託泉港、泉惠石化園區,拓展與西亞等地區企業的石化産業合作。依託古雷石化産業園區,支援、引導沿線國家和地區的企業參與石化中下游産業項目建設。深化與沿線國家和地區在積體電路、平板顯示和數控機床等領域的合作。
(四)加強能源礦産合作。
依託福建主要港口,佈局建設來自沿線國家和地區的進口油氣、礦石等物流轉机及加工基地。積極拓展與西亞等地區的礦業、能源合作,加強與東南亞等地區在礦産資源開發及深加工領域的合作。支援企業開展與沿線國家和地區在新能源領域的合作。
(五)加強旅遊業合作。
重點加強與東南亞、南亞和西亞等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旅遊合作,推出一批精品旅遊線路,支援舉辦海上絲綢之路國際旅遊節等文化旅遊交流活動,共同打造海上絲綢之路旅遊品牌,把福建建設成為海上絲綢之路旅遊合作先行試驗區和重要集散中心。規劃建設平潭國際旅遊島,打造福州、廈門、泉州、湄洲島等海上絲綢之路重要旅遊目的地,整合提升武夷山、福建土樓、泰寧丹霞和寧德世界地質公園等一批重點旅遊景區,大力開發特色明顯、主題鮮明的海上絲綢之路文化旅遊産品。支援企業參與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旅遊基礎設施建設,爭取與沿線國家和地區互設旅遊辦事處,探索打造海上絲綢之路旅遊經濟走廊和環南海旅遊經濟圈。
四、加強海洋合作
(一)積極發展遠洋漁業。
積極開發太平洋和印度洋公海漁業資源,建立與東南亞、南亞、西亞及非洲有關國家長期穩定的漁業捕撈合作關係。引導、支援企業在沿線國家和地區加快境外遠洋漁業生産基地、水産養殖基地、冷藏加工基地和服務保障平臺建設,探索在沿線國家和地區提供遠洋漁船檢測服務,開展遠洋漁船境外年審、檢測、職務船員考試發證,以及遠洋漁民教育、培訓等工作。
(二)加強海洋科技和生態環境保護合作。
依託優勢資源,加強與東盟等國家在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海洋瀕危動物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海洋生態系統服務等領域的交流合作。積極攜手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爭取在海洋監測、海洋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和海洋資源利用等領域制定共同行動計劃。支援在閩科研機構、高等院校與沿線國家科研機構開展海洋生態聯合觀測及風險預警、海岸帶變化與修復、海洋碳匯等領域研究和海洋科學考察合作。依託廈門國際海洋周,舉辦好“中國-東盟海洋經濟合作論壇”,共同探討和開展在海洋綜合管理、減災防災、科技交流、資源環境保護、海洋文化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三)強化海上安全合作。
推動與東盟等國家在海洋觀測和預報領域的合作,推進海洋搜救、海上減災防災、海洋災害預警等領域的合作,建設聯合海嘯預警和減災合作與服務平臺。參與國家統一部署的海上聯合執法、聯合防恐合作,加強與東盟國家海上安全執法機構的交流與合作,增進了解與互信,共同維護地區和平穩定與航行安全。
五、拓展經貿合作
(一)積極推進福建自貿試驗區建設。
充分發揮改革先行優勢,營造國際化、市場化、法制化的營商環境,積極開展對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開放合作先行先試,實行投資貿易便利化政策,建設改革創新試驗田,為加強與沿線國家和地區的交流合作拓展新途徑。發揮福建自貿試驗區的輻射作用,帶動省內其他地區與周邊地區共同推進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建設。
(二)努力提高對外貿易水準。
鞏固傳統貿易市場,積極開拓南亞、西亞及非洲等新興市場,培育新的貿易增長點。推動重點行業出口轉型升級,提升高附加值産品出口比重。努力培育知名品牌,舉辦“福建品牌海絲行”,推動福建産品在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銷售。鼓勵企業入境澳地區設立行銷中心、營運中心,擴大轉口貿易規模。支援企業擴大先進裝備技術、重要資源、關鍵零部件以及滿足不同層次需求的消費品進口。
(三)強化貿易支撐體系建設。
積極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協調海關、檢驗檢疫、交通等部門,創新監管機制,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和國際物流服務平臺,促進企業開展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電商貿易。支援企業在境外設立倉儲基地、自建或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擴大對外貿易,鼓勵企業加快海外商貿物流基地建設。推進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整合優化,深化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經貿合作。
(四)加強投資促進工作。
完善投資促進機制,促進雙向投資合作。引導外資重點投向主導産業、高新技術産業、現代服務業和節能環保等領域。辦好亞洲合作對話(ACD)-共建“一帶一路”合作論壇暨亞洲工商大會、中國(泉州)海上絲綢之路國際品牌博覽會,並依託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海峽兩岸經貿交易會、中國·海峽項目成果交易會等會展平臺,舉辦海上絲綢之路主題活動,吸引更多沿線國家和地區客商參會,拓展經貿投資合作。鼓勵各類園區開展專業化招商,引導符合産業政策導向的外資項目向園區集中。支援企業在沿線國家和地區上市融資。鼓勵企業在境外投資建設輕工、紡織、服裝、家電、機械、船舶、電子信息等優勢産品生産基地,引導和支援有條件的企業在境外建設經貿合作區。
六、密切人文交流合作
(一)豐富文化交流。
深度挖掘海上絲綢之路豐富的歷史文化內涵,組織福建文化精品赴沿線國家和地區展覽展示,舉辦各類文化體育交流活動。加強對海上絲綢之路相關史料研究、文物蒐集與保護,支援泉州&&會同相關國家和地區的城市聯合申報“海上絲綢之路”世界文化遺産,推進“海上絲綢之路數字文化長廊”建設。整合各類節慶活動,支援泉州舉辦海上絲綢之路國際藝術節等活動,支援廈門舉辦“南洋文化節”,支援福州、泉州等城市舉辦“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國際研討會(或學術研討會)”。組織大型舞劇“絲海夢尋”“絲路帆遠-海上絲綢之路文物精品圖片展”“海絲國家圖書和圖片展”等赴東盟等國家和地區演出、展出,推動“閩僑文化中心”“閩僑書屋”在沿線國家和地區拓展。
深化青年、非政府組織、社會團體等友好交流。積極拓展民間信仰、民俗文化等民間交流往來,積極承辦世界客屬懇親大會,爭取在莆田建立世界媽祖文化中心,定期舉辦各種祭祀、民俗活動,增進民間互信。啟航“海絲友好之船”,赴東南亞開展考察、交流等活動。加強與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媒體交流合作,增進相互了解。
(二)深化教育合作。
支援華僑大學等高等院校在海外聯合辦學或設立分校,支援廈門大學依託馬來西亞分校建設中國-東盟海洋學院,合作開展海洋事務、科技培訓。依託華僑大學,整合省內外優勢資源,合作共建“海上絲綢之路研究院”,打造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研究的高端智庫和學術交流平臺。支援福建師範大學等高等院校在東南亞創建孔子學院或漢語培訓班。擴大互派留學生規模,實施東盟十國來閩留學獎學金項目,增加來閩留學生數量,擴大派出留學生規模。
(三)開拓醫療衛生交流與合作。
繼續開展援外醫療工作;支援有資質的企業和個人赴東南亞建設經營醫院,開辦特色醫療診所,改善當地醫療條件;深化實施福建-泰國精神衛生合作項目,開展交流學習互訪;挖掘與發達國家衛生合作,支援沿線國家和地區的高水準醫療資源來閩合作建立醫療機構。
(四)拓展友好城市。
重點支援與東盟十國的相關城市締結友好城市,增加友好城市數量;著力拓展與南亞、西亞、東非、北非、澳新等地區的友好城市交往,構築人文交流和密切往來的合作平臺。
(五)擴大勞務合作。
依託境外投資項目的建設和管理,加大勞務培訓,擴大工程承包、海洋運輸、現代漁業等領域的勞務合作。針對部分勞動力緊缺地區和行業,爭取試點開放境外勞工輸入,開闢勞務雙向合作新領域。
七、發揮華僑華人優勢
(一)激發僑商參與建設熱情。
發揮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華僑華人作用,吸引華商參與、促進沿線重要基礎設施、産業園區等合作項目建設。進一步拓展僑務引資引智,積極發揮閩籍重點僑團的作用,主動對接重點僑商,邀請僑商來閩考察投資。做好僑資企業的投資促進與服務工作,鼓勵華僑華人積極參與福建自貿試驗區建設。
(二)加強華僑華人情感聯繫。
推進在福州、廈門分別設立“海絲僑緣館”,支援泉州建設南洋華裔族群尋根謁祖綜合服務平臺。推進提升沿線國家和地區華文教育以及華裔青少年夏(冬)令營工作。通過採訪華僑華人以及展示族譜、文獻資料等形式,凸顯華僑華人作為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參與者、建設者和見證者的重要作用。引導沿線國家和地區華僑華人和華僑社團加強與國內“走出去”企業的交流、服務,共同關注社會責任,實現與當地的和諧相處。
八、推動閩臺攜手拓展國際合作
(一)深化閩臺經貿合作。
通過深化閩臺交流合作促進核心區建設,通過核心區建設提升閩臺交流合作水準。推動福建自貿試驗區與台灣自由經濟示範區加強合作。支援台資企業參與福建港口建設,密切與台灣地區的海上運輸合作,共同打造環台灣海峽港口群和航運中心。支援福建企業與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台資企業加強合作,攜手共同拓展東盟等國際市場。完善海上安全執法合作機制,共同打造穩定、暢通的海上絲綢之路。
(二)擴大閩臺人文交流交往。
加強祖地文化、民間文化交流,加快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和客家文化、媽祖文化等載體建設,弘揚中華文化。擴大“海峽論壇”品牌效應,深化兩岸民間基層交流合作。構建兩岸直接往來主通道,拓展“小三通”功能,強化福州、廈門、泉州在兩岸空中直航中的轉机功能,進一步方便人員往來。拓展與台灣地區以及東盟等沿線國家和地區的體育交流合作。支援平潭攜手台灣共同開展南島語族淵源關係研究。
九、創新開放合作機制
(一)強化政府間交流機制
建立福建與東盟國家之間的常態交流機制,加強高層互訪,推動務實合作,力爭在重大議題、重點領域等方面率先達成共識、取得突破。完善與沿線主要城市特別是友好城市的政府間交流機制,積極推動與東盟國家有關省(邦、州)的結好事宜。邀請相關國家駐華使節、政府官員來閩交流和商談合作事宜。加強福建省直有關部門、設區市與相關國家政府部門之間的雙向交流往來。
(二)建立國內合作共建機制
加強與廣東、浙江、江西、上海、江蘇、廣西、海南等省區市的區域協作與統籌,構建國內海上絲綢之路建設協作網路,協同推進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發揮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平臺作用,聯合區域內相關省區擴大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交流合作。積極參與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擴大與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經貿合作和人文交流,支援武夷山市會同絲綢之路沿線主要城市共同舉辦“萬里茶道”一系列經貿文化旅遊活動。
(三)打造重大合作平臺
1.打造重大綜合性交流合作平臺。按照《願景與行動》關於建立“一帶一路”國際高峰論壇的倡議,積極配合國家層面辦好“一帶一路”國際高峰論壇,加強與沿線國家和地區的交流交往;推動建立“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城市聯盟”並在泉州設立秘書處,邀請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內外主要城市參加,舉辦年會、峰會、論壇等系列活動,促進交流合作。
2.打造重大經貿合作平臺。重點支援在福州舉辦的海峽兩岸經貿交易會加挂“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博覽會”,邀請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有關機構和企業參加,開展商品展示、招商推介、投資洽談等對接活動;支援中國貿易促進委員會&&成立海上絲綢之路多邊商務理事會並在泉州設立聯絡辦公室,打造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多邊商務合作機制。
3. 打造重大海洋合作平臺。重點支援在廈門建設“中國-東盟海洋合作中心”,加強與東盟國家的全方位海洋合作,打造“創新、合作、共贏”的中國-東盟海洋合作平臺;支援福州加快建設完善中國-東盟海産品交易所,積極推動在海上絲綢之路沿線主要國家和地區設立交易分中心,形成面向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海産品電子交易平臺。
4. 打造重大人文交流平臺。重點支援福州承辦絲綢之路國際電影節,促進與“一帶一路”沿線各國的人文交流與合作;支援泉州整合海外交通史博物館、華僑歷史博物館等資源,建設海上絲綢之路國際文化交流展示中心。
十、強化政策措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發揮福建省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作用,加強對核心區建設的總體指導和統籌協調,制定出臺支援核心區建設的相關政策,統籌推進對外交流合作重大項目實施,協調解決核心區建設中的相關重大問題。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協調機制,確保各項目標任務、政策措施的落實。
(二)強化統籌協調。
省各有關部門和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要分別研究制定具體行動方案或工作措施,積極落實本方案。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合作,有序推進各項建設工作。加強政府與民間的良性互動,調動各方積極性,形成分工協作、步調一致、共同推進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政策扶持。
爭取國家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和國外優惠貸款等資金投入,支援核心區重大合作項目建設。整合現有地方財政資金渠道,加大對核心區建設重點項目的支援力度。爭取開發性金融機構、國家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以更大力度加強對福建的資金支援。積極爭取絲路基金、中國-東盟海上合作基金支援。推動福建省現代藍色産業創投基金擴大基金規模和投向範圍,對接國家開發性、政策性融資,為“走出去”企業在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投資項目提供融資支援。完善人員出入境審批和外匯管理手續,在政策法規允許範圍內最大限度提供方便。
(四)突出項目帶動。
高度重視重大合作項目對核心區建設的支撐帶動作用,圍繞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的設施互聯互通、産業合作、海洋安全、經貿合作、人文交流等領域,集中力量推動實施一批重大項目,形成示範帶動效應。建立重大項目儲備庫,加強項目跟蹤服務,按規定程式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建立開工建設一批、投産達標一批、儲備報批一批的滾動推進工作機制。加強項目建設的協調、配合和風險防範意識,提高合作成效。
(五)強化人才支撐。
完善人才優惠政策,大力培養和引進一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政治和經濟運作規則、熟悉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政治法律制度和國際法規的外向型、複合型人才。加大國內外人才雙向交流力度,面向海內外招聘急需的高層次人才。鼓勵規劃設計、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等單位的專業人才到沿線國家和地區參與重大項目建設。
(六)加強境外投資風險防範。
加強境外投資信息服務,為企業提供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法律規範、投資項目等信息,及時發佈風險提示;加強境外投資監測與預警體系建設,積極跟蹤分析企業境外投資及項目建設進展,為企業“走出去”提供分析借鑒,引導企業增強風險意識,加強風險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