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護航一湖碧水
水清岸綠,飛鳥翔集,俯瞰筼筜湖,就像一條清透的飄帶,橫貫了半個廈門島。
20世紀80年代中期,筼筜湖的污染問題直接影響到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健康,周邊百姓苦不堪言。
“筼筜湖何時不再黑臭?”1987年12月,廈門市九屆人大一次會議期間,28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加快筼筜湖綜合治理》的議案。
市民群眾的呼聲,引起了時任廈門市常務副市長習近平的高度重視。1988年3月,習近平同志主持召開關於加強筼筜湖綜合治理專題會議,打響了廈門整治環境污染的一場大硬仗。這次會議提出了20字治湖總方針——“依法治湖、截污處理、清淤築岸、搞活水體、美化環境”。
30多年來,廈門市委市政府始終遵循習近平同志提出的治湖方略,循序漸進、久久為功,歷經多輪整治,曾經的臭水湖,蝶變為如今碧波盪漾、白鷺翱翔、繁花似錦的“城市綠肺”和“城市會客廳”。
筼筜湖一湖碧水,不僅見證了廈門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生動實踐,也是廈門用足用好特區立法權,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引領特區建設和改革發展的一個生動縮影。
從《關於加速筼筜湖綜合整治工作的決議》到《關於確保筼筜湖區域綜合整治規劃實施的決議》,再到《廈門市筼筜湖區管理辦法》……30多年的綜合治湖,廈門歷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科學立法、作出決議提供了制度保障,確保治理和保護始終同向而行。
2020年2月,廈門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廈門經濟特區筼筜湖區保護辦法》,對治理、保護、規劃建設與日常管理等各項工作作了全面細緻的規範,翻開依法保護筼筜湖的新篇章。
不僅如此,廈門歷屆市人大及其常委會高度重視筼筜湖相關法律法規的實施,多年來綜合運用執法檢查、聽取專項工作報告、專題詢問、議案督辦、課題調研等方式,多措並舉,持續監督,寓支援于監督之中,大力推進治湖工作。
2018年,廈門市人大常委會開展筼筜湖治理情況專題調研,要求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截污處理方面要下更大決心、花更大力氣,最終實現流域污水“全截流”;2021年,開展《廈門經濟特區筼筜湖區保護辦法》執法檢查,督促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加快推進徹底截污、湖底清淤、搞活水體、美化環境等各方面建設;2023年,在開展公園管理工作情況專項監督的專題詢問中,常委會組成人員對筼筜湖如何改善流域水質、加強公園管理、提升公園品質等群眾關心關切的問題詢問政府有關部門……
馳而不息,久久為功。筼筜湖治理每向前推進一步,都有不斷升級的法治護航,實現了從點到面、由水下到岸上、從單一治理到聯合共治的轉變。(記者 鄭昭 通訊員 鄭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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