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加挂“福建省人民政府參事室”牌子,省文史研究館與省政府參事室合署辦公。相關機構包括:
●參事文史綜合處。負責承辦參事、館員的選聘、解聘有關工作。負責建立和完善參事、館員履職考評機制和管理制度。負責對參事、館員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考評。負責為參事、館員履行職責提供保障和服務。承擔省政府參事室、省文史研究館文秘、綜合協調等相關工作。
●參事業務處。組織參事學習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組織參事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了解、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參事對地方性法規等重要文件草案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參事參與重大督查活動,對政府工作進行民主監督。組織參事參加有關會議和開展統戰聯誼活動,參與對外交流與合作。
●文史業務處。組織館員學習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組織館員撰寫和整理文史資料,開展文史研究、藝術創作、文化交流和展示活動。組織館員圍繞文化建設的重要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建言獻策。組織館員參加有關會議和開展統戰聯誼活動,參與對外交流與合作。
●省政府參事文史館員服務中心。負責為參事館員開展集中學習、參政諮詢、民主監督、藝術創作、文化交流、統戰聯誼等活動提供相關服務保障;協助做好參事館員的日常聯絡和走訪慰問等工作,了解、收集參事館員有關意見建議;承擔省政府參事室、省文史研究館信息宣傳及有關刊物、簡報的編輯、出版等工作;承擔參事和館員著作、珍貴文獻資料以及館藏資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參與參事、館員選聘和考評的事務性、輔助性工作;完成省政府辦公廳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