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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南應對疫情指揮部綜〔2022〕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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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關於進一步規範做好重點人群核酸檢測集中採樣工作的通知》

南應對疫情指揮部綜〔2022〕26號
2022-04-07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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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規範做好重點人群核酸檢測集中採樣工作。1.壓實常態化下重點人群核酸檢測工作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綜合協調組(以下簡稱“市綜合協調組”)和上級主管部門工作部署,&&負責各行業常態化重點人群核酸檢測工作。2.強化重點人群納入區域核酸檢測的協同配合。各縣(市、區)啟動區域核酸檢測時,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區域內重點人群一併納入,統籌佈局。3.規範設置重點人群集中採樣點。採樣點設置、功能劃分、人員職責、採樣組織等參照《區域核酸檢測採樣點工作規範》要求,結合實際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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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南平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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