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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莆疫防指通〔2022〕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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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有效

《莆田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第15號通告》

莆疫防指通〔2022〕15號
2022-04-10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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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鋻於寧德、廣州疫情持續發展,波及範圍不明,根據疫情防控需要,經分析研判,發佈通告。1.加強寧德、廣州入莆人員健康管理,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告,外出時均要做好個人防護,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參加聚集性活動。各社區及用人單位加強督促檢查。2.退熱、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類”藥品實名購藥核酸必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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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莆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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