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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泉交通檢疫〔2022〕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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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有效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交通檢疫組《關於調整疫情防控離泉交通查驗要求的通知》

泉交通檢疫〔2022〕17號
2022-04-08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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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對疫情防控離泉交通查驗要求進行適度調整,凡持有健康碼綠碼及 48 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體溫正常者即可通行。2.各地應提醒離泉貨車司乘人員密切關注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如需開具通行證明的,各地各部門應繼續做好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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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泉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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