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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做好新冠肺炎混管陽性報告工作的通知》

2022-04-05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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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全市各檢測機構(含第三方)在區域核酸篩查時發現混管陽性應立即電話報告屬地指揮部、屬地疾控中心、市流調溯源組(泉州市疾控中心),各檢測機構(含第三方)要第一時間整理混管陽性人員的基本信息,並推送屬地指揮部、屬地疾控中心、市流調溯源組(泉州市疾控中心);二是各縣(市、區)疾控中心接到混管陽性報告後,第一時間將混管陽性所有人員基本信息推送至同級公安部門,協同開展流調排查工作,初步掌握混管陽性人員現住址、單位、家庭成員、身體狀況等基本信息,以及14天來軌跡、核心密接人員和可能的感染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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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泉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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