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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明肺炎應指綜〔2022〕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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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關於印發三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醫療廢物和涉疫生活垃圾應急處置方案的通知》

明肺炎應指綜〔2022〕16號
2022-03-24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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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醫療廢物規範處置,各醫療機構按要求設置貯存點,懸挂警示標識,分類、收集、暫存醫療廢物,嚴格執行轉移聯單與臺賬制度,由指定機構使用專用車輛,專人負責,合理安排運輸路線,並進行規範處置。2.涉疫生活垃圾由專人管理,單獨收集,按規範做好包裝保存、標識內容完整、專人移交、安全運輸、規範處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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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三明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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