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發文字號: 岩新冠肺炎防指綜〔2022〕46號
發佈機構:-
生成日期:-
有效性:有效

《龍岩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綜合組關於切實做好全市疫情防控物資儲備工作的通知》

岩新冠肺炎防指綜〔2022〕46號
2022-04-12 21:13
|

  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講話精神以及省、市疫情防控有關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全市防疫物資儲備工作。1.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各縣(市、區)要清醒認識做好醫療物資保障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強化屬地責任,樹立“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意識。2.確保足額儲備到位,各縣(市、區)要根據最新形勢,及時調整應急物資儲備目錄,確保各地按照既往疫情高峰期30天使用量進行儲備。3.保障應急物資産能,協調解決生産面臨的問題,確保企業高效生産。4.加強物資儲備管理。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健全物資儲備管理制度。5.加強督促檢查,由督查檢查組&&對各縣(市、區)防疫物資儲備情況開展專項督查。

附件:

來源:龍岩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關閉

政策文件
文字解讀
圖片解讀
線上訪談
相關報道
視頻解讀
媒體解讀
新聞發佈會
媒體評論

返回頂部

關閉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