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開常務會議
11月21日,省委書記、省長于偉國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十三五”時期全省高等學校設置,通過《關於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實施意見》;研究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發佈的有關“放管服”改革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並將所涉及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清理結果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明確省級行政執法主體;決定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通過《福建省定價目錄(2017)》;研究《福建省無線電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並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研究“十三五”時期全省高等學校設置,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整體水準,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接受多樣化高等教育的需求
會議要求,要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出發點,以優化高等教育結構、實現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為主線,科學規劃“十三五”時期全省高校設置,形成層次結構科學、科類分佈合理、區域佈局恰當、資源優化配置、服務定位明確的高等教育結構體系,全面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整體水準,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接受多樣化高等教育的需求。
●研究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到2020年進一步完善醫學教育體系、緩解醫學人才緊缺
會議指出,醫教協同推進醫學教育改革發展是建設健康福建的必然要求。要加快醫學教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醫教協同體制機制,完善醫學人才培養體系和人才使用激勵機制。從2018年起,本科臨床醫學類、中醫學類專業均安排在一本招生,提高生源品質。到2020年,進一步完善醫學教育體系,緩解醫學人才緊缺,培訓住院醫師、全科醫生1.2萬人以上。
●研究進一步做好有關“放管服”改革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擬修改33件、廢止164件
會議明確,省政府及其辦公廳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如主要內容與國務院“放管服”改革決策相抵觸,或與國務院改革決策涉及的已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規不一致的,要予以廢止;文件部分內容有相抵觸或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不符合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要求,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廢止。清理後,擬修改33件、廢止164件。要對現存的有效文件進行科學梳理,便於企業和群眾查詢知曉。
●明確省級行政執法主體,及時公佈並實施動態管理,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水準
會議指出,確認和公告各級行政執法主體是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的有力抓手。要深入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行政執法水準,加快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要對行政執法主體和相關信息實時動態管理,及時公開、更新信息。
●決定對應取消省級行政許可事項15項,要求進一步做好取消事項的銜接工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會議要求,要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取消行政許可事項的部署要求,將國務院決定取消的40項國務院部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中涉及我省的3項予以取消,將國務院決定取消的1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予以取消。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取消行政許可事項的監管責任清單,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明確《福建省定價目錄(2017)》,放開部分定價、下放管理許可權、縮小定價範圍,推進定價公開透明
會議要求,要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進一步深化價格機制改革,通過放開部分定價、下放管理許可權、縮小定價範圍等方式歸類、合併定價項目,加強價格後續監管,推進政府定價公開透明,促進市場健康發展。(福建日報記者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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