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索 引 號: FJ00100-0203-2019-00160
發文字號: 閩政〔2019〕12號
發佈機構: 福建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12-18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廢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遠洋漁業發展六條措施的通知》的決定

閩政〔2019〕12號
2019-12-23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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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有關部署要求,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經研究,決定廢止《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遠洋漁業發展六條措施的通知》(閩政〔2014〕36號),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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