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索 引 號: FJ00100-0203-2020-00188
發文字號: 閩政〔2020〕11號
發佈機構: 福建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12-02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廢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援福建農民創業園建設的實施意見》的決定

閩政〔2020〕11號
2020-12-10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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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關部署要求,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的社會環境和營商環境,經研究,決定廢止《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援福建農民創業園建設的實施意見》(閩政〔2012〕67號),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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