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索 引 號: FJ00100-0201-2024-00110
發文字號: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41號
發佈機構: 福建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3-22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廢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福建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理規定》的決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41號
2024-03-27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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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福建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理規定〉的決定》已經2024年2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省長 趙龍

  2024年3月22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福建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理規定》的決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福建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理規定》(1993年9月1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1號發佈,根據1998年5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47號修訂)。

  本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附件: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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