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FJ00100-0206-2024-00199
發文字號: 閩政〔2024〕6號
發佈機構: 福建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6-05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建省優化營商環境近期舉措》的通知

閩政〔2024〕6號
2024-06-1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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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現將《福建省優化營商環境近期舉措》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

  (此件主動公開)

 

福建省優化營商環境近期舉措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對標國際一流水準,深入實施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深入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圍繞整體優化目標,一體推進強市場促公平、強服務增便利、強法治穩預期、強開放提品質、強改革抓創新,全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提出優化營商環境近期舉措。

  一、優化提升市場環境,推動企業公平競爭

  (一)暢通市場準入渠道。按照加快建設高效規範、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要求,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推動經營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規範化,推行登記申報承諾制。完善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持續開展“一照多址”改革,簡化企業省內遷移流程,有序推進歇業備案。

  (二)維護公平競爭秩序。著力打造非壟斷性的競爭機制和場所,破除有礙競爭公平性的各類因素。建立政策措施清理長效機制,及時修改、廢止不符合、不銜接、不適應法律法規、政策精神以及涉及不平等對待企業的政策措施。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全面清理市場準入隱性壁壘,健全隱性壁壘線索發現、認定、處置全流程網上辦理機制。深入開展公平競爭審查,防止政府過度和不當干預市場。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改革,拓展參與全國互認的平臺範圍,推動數字證書互認,降低經營主體交易成本。推進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及合同管理全線上辦理。

  (三)加強要素支援。加大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引進培育力度,積極推進跨地區職稱互認。推進數字仲裁庭建設,開展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建設專項行動,強化勞動監測預警平臺應用,提高勞動關係數字治理能力。加大信貸支援力度,鼓勵金融機構推出多樣化涉企貸款、續貸産品,進一步降低中小企業綜合融資成本。

  (四)完善監管執法。完善經營主體全生命週期監管鏈,在部分重點領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後全流程監管機制。創新信用監管機制,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領域監管有機融合,提升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加強公共信用信息歸集應用,在更多領域推行經營主體以專項信用報告替代無違法記錄證明。

  二、優化提升法治環境,保障企業健康發展

  (五)完善法律服務體系。推進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深化跨域訴訟服務。加快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建設,融合提升線上線下服務。優化涉外法律服務,深化海絲中央法務區建設,拓展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業務內容,完善線上線下法律服務功能。加快建設國際商事海事爭端解決優選地,為海內外經營主體提供“一站式”法商融合服務。

  (六)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持續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和包容審慎執法,完善行政執法程式,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加快企業破産制度建設,推動企業破産制度運用科學化規範化,優化“執轉破”案件審理週期。加強破産案件專業審判團隊建設,完善破産重整過程中的府院聯動機制。深化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推動民營企業合規守法經營。

  (七)強化智慧財産權運用和保護機制。加快實施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支援民營企業獲取和實施優質專利技術,推動建立盡職免責和容錯機制。健全智慧財産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不斷完善智慧財産權快速協同保護體系。深化與世界智慧財産權組織仲裁與調解中心交流合作,加快設立智慧財産權巡迴審判點,提升企業海外智慧財産權爭議應對能力。

  三、優化提升國際化營商環境,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

  (八)打造內外聯通迴圈通道。用好國際國內兩類規則,擴大制度型開放,加強與國際規則、執法監管的對接合作,推動進出口貿易與標準化工作有機結合,促進互聯互通和運輸便利化。發揮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城市優勢,推進鐵水聯運、陸空聯運以及公鐵聯運綜合貨運樞紐建設。推動科研用物資跨境自由流動,簡化科研用物資進口通關手續。

  (九)發揮平臺載體作用。建立常態化外資企業溝通服務機制,構建閩商群體的海外發展平臺。發揮閩商商會和僑聯等社會組織的作用,幫助處於同一東道國或産業鏈的閩商抱團取暖、攜手互助、優勢互補。做優“9·8”投洽會、“海絲”博覽會、數字中國建設峰會等國際展會平臺和海外倉等國際倉儲平臺,推動中印尼、中菲經貿創新發展示範園區建設,打造福建與東盟國家經貿合作新平臺。支援企業探索國際産業園建設新模式,積極發揮平臺對企業“引進來”“走出去”的引領帶動作用。

  (十)優化跨境貿易服務。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紮實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4〕9號),強化中國(福建)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探索建設智慧口岸服務體系,持續提升通關便利化水準。優化RCEP貨物貿易智慧服務,為企業提供自貿協定最優稅率智慧指引、原産地規則智慧預判和享惠智慧分析。提升跨境金融服務水準,持續推進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擴面提質,便利涉外企業“一站式”辦理貿易融資。

  四、優化提升政務環境,便利企業生産經營

  (十一)推進高頻事項整合辦理。加大協同化改革力度,整合跨層級、跨部門、跨區域政務服務要素,深入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一業一證”改革。完善市政公共基礎設施服務建設,深化水、電、氣、網窗口共用,提供公共聯辦服務。對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設工程規劃、綠化、涉路施工等許可事項,實行一口受理、並聯審批、限時辦結。完善供電、供水、供氣及網際網路服務監管制度,明確監測標準,定期公佈。

  (十二)優化審批管理。全面細化梳理“五級十五同”標準,嚴格落實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制度,實行“清單之外無審批”。完善工程建設審批與行業監管系統,探索工程項目全生命週期線上管理,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無紙化高效審批。提前做好規劃用地核驗、地籍調查等事項,合併審批和登記、購房和登記流程,實行“交地即交證”“交房即交證”。優化聯合驗收方式,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允許實施分期竣工驗收。

  (十三)構建線上線下涉企服務體系。構建“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和服務體系,拓展電子證照應用領域,規範電子文件、電子檔案管理,實現電子證照數據及時有效歸集和共用。加快推進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擴大政策覆蓋面,推動涉企財政資金直達快享,以“一企一檔”為支撐,提升“免申即享”政策比例。

  (十四)提升納稅服務質效。持續升級電子稅務局、智慧稅務自助雲廳等線上線下辦稅繳費終端和場所,推動稅費服務從線下為主向線上和線下並重轉變。打通信息數據壁壘,整合稅費、信用、資質等多維數據,便利企業辦理納稅。加大智慧稅務建設力度,歸集稅費優惠政策,實現碎片化、標簽化,統一發佈政策宣傳産品。

  五、優化提升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發展環境,實現兩岸互利共贏

  (十五)增進交流合作。支援臺商臺企參與共建“一帶一路”和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更大力度促進應通盡通,推動建設兩岸標準共通服務平臺。鼓勵兩岸産學研企共同制定兩岸共通標準,培養兩岸標準共通專業技術人才。優化往來閩臺船舶進出港邊檢手續,進一步便利兩岸同胞往來。

  (十六)提升涉臺法律服務水準。完善涉臺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加快建設台灣地區法律查明平臺。加強兩岸仲裁機構交流合作,引進臺胞擔任仲裁員、調解員、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檢察聯絡員及司法輔助人員等,支援臺胞參與福建法治建設。推廣和發展台灣公證文書遠端驗核比對等線上業務,為臺胞臺企提供更加便捷高傚法律服務。

  (十七)創新服務模式。推廣設立臺胞臺企服務專窗和出入境服務站,拓展12367熱線涉臺服務事項,提供高效政務服務。開闢臺胞臺企金融服務專區,推動創新專屬金融産品。擴大台灣職業資格直接採認範圍。允許臺胞人才隨帶外籍家政服務人員入境和停居留,方便在閩安居安業。

  六、保障措施

  (十八)加強組織實施。充分發揮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小組作用,強化協同配合,創新工作方法,推動營商環境創新改革與民營經濟發展、招商引資等工作有機銜接,督促指導各地按序時推進各項任務舉措,對已開展的試點工作,成熟後及時在全省推廣。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完善工作機制,按照任務清單的具體舉措和時限要求,按時保質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十九)強化數字賦能。以數字化、智慧化改革為牽引,全面提升制度供給效率、資源配置效率、政府審批效率、公共服務效率,深入推進政務數據互聯互享,實現企業群眾辦事時間更短、跑動更少、成本更低。堅持共建、共用、共用、共評、共治,健全完善營商環境數字化監測督導機制和“福建易企辦”企業服務專區,促進各類系統平臺數據聯通、功能優化。將創新改革重點任務納入監測督導範圍,實時跟蹤各事項落實進展和成效。

  (二十)加大宣傳引導。完善暢通、便捷、高效的常態化政企溝通互動機制,提升企業訴求接訴即辦工作效能,及時有效解決企業的急難愁盼問題。各地各部門要結合營商環境改革重點,突出政策解讀、典型案例等主題宣傳活動,確保企業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對經實踐檢驗證明行之有效的好經驗、好做法,要及時總結提煉,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加強互學互鑒,推動全省營商環境共同提升。

 

  附件:營商環境創新改革重點任務清單

附件: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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