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FJ00101-0204-2024-00016
發文字號: 閩政辦〔2024〕18號
發佈機構: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生成日期: 2024-06-14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全省新一輪工業園區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閩政辦〔2024〕18號
2024-06-20 20:29
|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進一步打造優質産業空間載體,推進新型工業化,形成新質生産力,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深化全省新一輪工業園區標準化建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型工業化的重要論述,堅持實事求是,以項目定載體,以需求定規模,立足存量優化,突出政策鼓勵、典型引路,厚植縣域重點産業鏈發展載體。培育一批數實融合應用場景、一批新型投資建設主體、一批優勢招商運營機構,著力降低項目落地週期,降低企業建設成本,降低企業環保和安全風險,提高土地和廠房使用率,提高産業鏈集聚度,提高園區配套水準。促進園區空間佈局更加合理,産業生態持續優化,産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準進一步提升,將工業園區打造成為推動製造業高品質發展、培育新質生産力的重要平臺和縣域經濟的發展引擎。

  到2027年,園區新改擴建的標準廠房和配套設施類項目容積率不低於2.0、産業類項目容積率比《福建省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2013年本)》容積率指標控制值提升20%以上、畝均稅收在現有基礎上增長50%以上,縣(市)規上工業企業入園率提高20%以上。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規劃引領行動

  1.國土空間規劃引領。立足區域特點、産業基礎、資源稟賦、環境承載能力和實際需求,以效益優先、集聚發展、綠色集約為導向,優化園區空間佈局,適時修編園區總體規劃並開展規劃環評,實現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相關産業發展規劃等有機銜接。[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自然資源廳、商務廳、科技廳,省工業(産業)園區發展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省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以下均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落實,省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依職責分工指導,不再列出]

  2.産業發展規劃引領。統籌園區産業發展規劃,每個園區原則上重點發展不超過3個主導産業,聚焦縣域重點産業鏈上下游、集群協作配套,著力打造龍頭帶動、上下游集聚、大中小企業融通的産業生態系統,形成區域分工有序、相互協作、連結緊密、資源集約和環境保護的産業發展格局。(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工信廳)

  3.基礎配套規劃引領。聚焦園區配套短板,以集約共用、適度建設、企業急需為原則,先行解決已對園區生産造成影響制約的基礎配套設施,及時調整建設符合園區發展的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合理規劃佈局道路交通、環保安全、新型基建、能源保障等基礎設施體系,科技創新、産教融合、標準研製、教育醫療、商貿物流、文體娛樂、住房保障等配套設施體系,完善便民利企的公共服務平臺體系,鼓勵區域相鄰的園區共用共用基礎配套設施。(責任單位:省住建廳、發改委、商務廳、科技廳、通信管理局)

  (二)實施機制創新行動

  4.推動統一管理。創新園區管理體制,統籌園區改造提升工作,推動工業園區進一步整合優化,構建以國家級、省級園區為重要支撐的産業平臺體系。鼓勵各地探索開展園區星級評價、實施園區統計監測、制定園區建設導則等舉措提升園區管理效能。(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科技廳、發改委、工信廳)

  5.實行統一運營。創新園區建設運營機制,鼓勵探索“開發建設+招商運營+系統搭建+政策支援+投貸並舉+公私聯動”全流程專業運營模式。支援培育多種市場主體參與的園區投資建設主體,通過區域統籌、市縣協同、近中遠期結合、工住商結合、租售結合,以及潛質企業跟投等市場化運作方式參與園區建設運營。在明確自持比例、二次轉讓條件,確保業態不偏離的基礎上,引入專業運營商統一開發建設、對外招商和運營管理。(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科技廳、工信廳)

  6.實施統一招商。深入梳理園區主導産業缺失和薄弱環節,結合區位特點、産業現狀、發展規劃,繪製産業地圖和招商地圖,突出以商招商、鏈主招商、産業鏈供應鏈招商、基金券商招商等,通過引培優勢園區招商運營主體,著力招引一批帶動力強的大項目和有利於産業鏈填平補齊的“高精尖缺”項目、研發機構、服務機構,加快強鏈延鏈補鏈。(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發改委、工信廳)

  (三)實施産業集聚行動

  7.梯度培育優質企業。實施龍頭企業培優扶強工程,集中力量培育一批龍頭企業和鏈主企業。開展數字化賦能、科技成果賦智、品質標準品牌賦值中小企業行動,梯度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單項冠軍企業。鼓勵中小企業深度嵌入大企業供應鏈、創新鏈、價值鏈,與大企業建立穩定的生産、研發等專業化協作配套關係,構建産業鏈上下游協同、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的産業生態。(責任單位:省工信廳)

  8.推動産業鏈群建設。實施先進製造業集群發展專項行動,依託園區打造一批先進製造業集群。聚焦補短板拉長板鍛新板,編制産業鏈全景圖、技術發展線路圖,引導縣域重點産業鏈向園區集中集聚,持續做強縣域主導産業、優勢産業、特色産業。(責任單位:省工信廳)

  9.鼓勵企業加快入園。貫徹落實鼓勵企業入園進區若干措施,制定出臺降租金、補設備、建平臺等設備更新進園區的措施,支援産業發展的各類財政性資金優先支援園區內企業和項目,推動園區外企業出村入園、退城入園,進一步提高資源配置效率。(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工信廳、商務廳、科技廳、財政廳)

  (四)實施要素集約行動

  10.推進節能降碳。實施綠色低碳製造工程,推動園區制定節能降碳迴圈化改造計劃,促進園區迴圈化改造、能源梯級利用和餘熱余壓回收利用,鼓勵建設園區智慧綜合能源,提升資源綜合利用效率和水準。鼓勵有條件的園區擴大綠色電力消費。支援創建綠色工廠、美麗園區、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開展能效、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工信廳、生態環境廳)

  11.盤活低效用地。鼓勵園區管委會與屬地政府以“畝均論英雄”為抓手,摸清低效工業用地、閒置廠房底數,研究建立符合本地區實際的低效工業用地認定標準和退出機制,推動低效工業用地、閒置廠房在符合規劃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採用政府收儲、聯合招商、增容技改、産業更新、破産重組、“騰籠換鳥”等方式有效盤活利用。(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商務廳、科技廳、發改委、工信廳)

  12.推動用地提效。鼓勵按照相關規範、標準建設多層廠房,合理提高建築密度和容積率。鼓勵各市、縣(區)結合本地産業發展需求,優先利用空閒、低效工業用地建設多層標準廠房,在確定自持比例後,支援多層標準廠房按照層、幢固定界限分割轉讓,把“上下游”變成“上下層”。(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住建廳、工信廳、商務廳、科技廳)

  13.優化用地供給。有序推進園區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支援企業選擇彈性年期出讓、長期租賃、租讓結合、先租後讓等適宜的用地方式。在符合規劃、安全要求前提下,鼓勵探索以工業為主導功能的混合産業用地出讓。支援園區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由所在設區市統籌保障。符合用林條件的園區項目由所在市縣保障用林指標,指標不足的可按規定申請省級調劑指標。(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林業局、發改委、工信廳)

  14.加強服務監管。園區管委會與屬地政府結合實際制定固投強度、用地容積率、畝均稅收、畝均産值等“硬約束”控制性指標,按照土地出讓合同和履約監管協議,加強多部門履約協同監管,入園項目應當符合産業政策,入園後達不到監管要求的依法依規處置。(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發改委、工信廳、商務廳、科技廳)

  (五)實施承載力提升行動

  15.完善配套設施。鼓勵完善園區綜合能源管理體系,加強總部科研、商務辦公、企業孵化、倉儲物流、中試基地、共用車間等配套設施,政務商務、共用技術、檢測驗證、工業設計、供應鏈、就業及培訓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推動建設智慧園區,打造數字技術與園區發展融合應用場景。(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科技廳、住建廳、發改委、工信廳、通信管理局)

  16.構建産業社區。支援引入法律、人才、稅務、金融等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完善吃住行、教育醫療、文體娛樂等生活配套,建設一批商務特色項目和休閒服務設施,整合優質教育、醫療資源向園區配套,完善多元住宅供給,實現生産、生活、生態有機融合,統籌園區建設與安全,推動産業園區向産業社區轉型。(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科技廳、工信廳)

  三、保障措施

  (一)有序推動落實。堅持黨建引領、統籌協調,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工作全過程各方面,促進各方凝聚形成推動園區標準化建設的合力。強化屬地政府與園區管委會法治思維,對違法違規和違反契約的行為,依法依規有效處置,以法治政府、有為政府推動園區標準化建設高品質發展。(責任單位:省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

  (二)加強融資支援。圍繞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謀劃儲備爭取一批專項債項目。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前提下,支援收入持續穩定、信用等級較高的園區平臺公司按照市場化和法治化原則開展園區債發行試點、發行資産證券化産品。鼓勵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園區基礎設施和重大産業項目建設、企業日常融資需求提供資金支援。對園區企業技改(含配套設施、基礎設施)項目固定資産貸款符合條件的給予財政貼息補助。加大研發補助力度,支援符合條件的園區企業申請科技貸等政策性優惠貸款。(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財政廳、發改委、商務廳、科技廳、工信廳、住建廳,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福建監管局、中國證監會福建監管局)

  (三)優化營商環境。鼓勵園區所在地政務服務中心積極整合具有規劃設計審查職能的部門力量,主動靠前為項目提供並聯審批指導;鼓勵樁基先行,提高建設速度;支援“標準地”項目審批推行“告知承諾制”,依法依規推動“交地即交證”。加大政策宣傳,綜合運用技改、融資、用地等政策,降低中小企業入園成本。(責任單位:省發改委、自然資源廳、住建廳、商務廳、科技廳、工信廳)

  (四)強化組織保障。省聯席會議統籌協調推進新一輪園區標準化建設工作,各成員單位依職責分工指導各地開展工作。各設區市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專項推動,建立統籌協調機制、出臺政策措施,緊密結合新型工業化要求,科學謀劃園區産業類、配套設施類、基礎設施類改造提升的建設項目、建設規模、建設速度,定期調度、專題研究、現場比學亮曬,傳導壓力、壓實責任,紮實推動園區標準化建設。(責任單位:省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五)實施正向激勵。省聯席會議辦公室(省工信廳)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評價辦法和指標體系。按照“一縣一園區”要求,對各設區市確定納入省級指導的重點園區進行評價,綜合評價靠前和成長進步明顯的,由省級製造業高品質發展專項資金給予一定正向激勵獎勵,並在先進製造業集群評價中給予加分。(責任單位:省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

  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實施工業(産業)園區標準化建設推動製造業高品質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的通知》(閩政辦〔2020〕48號)同時廢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評論 關閉

政策文件
文字解讀
圖片解讀
線上訪談
相關報道
視頻解讀
媒體解讀
新聞發佈會
媒體評論

返回頂部

關閉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