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何种情形下,产权转让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2026-05-26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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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形的产权转让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一)涉及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企业的重组整合,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企业产权需要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之间转让的,经省国资委批准,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二)同一所出资企业及其权属企业之间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进行产权转让的,经省国资委批准,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其中:以下情形由所出资企业批准:

1.同一所出资企业内部实施重组整合,转让方和受让方为该所出资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的子企业;

2.同一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内部实施重组整合,转让方和受让方为该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及其直接、间接全资拥有的子企业。

附件:

来源: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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