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变更设计后超过400万,是否需要重新走招标程序?

2023-12-29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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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该施工项目预算超400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招投标工作。

  该项目已经进入合同履行阶段,现因情势变更导致继续履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9〕5号)第二十六条等关于情势变更的相关规定以及原有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先对既有合同做出变更或解除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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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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