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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校园闽超”赛事品牌

完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

2026-09-02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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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获悉,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关于打造“校园闽超”赛事品牌完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的通知》,着力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深化体教融合,服务足球振兴发展。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普遍开展“班超”“校超”,将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四级校园足球联赛全面向校内班级联赛延伸。到2027年,各地中小学开展校园足球班级联赛的学校数不低于30%,其中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实验区、试点县(区)、“满天星”训练营所在地不低于40%,高校普遍组织开展校内院系(班级)联赛。足球特色学校每学年必须开展一次“班超”联赛,三年级以上每个班级每年参与比赛不少于10场。鼓励采取5人制、8人制等灵活形式,利用课间操、课后延时服务等时段合理安排赛事,形成班班有球队、周周有比赛、人人参与的校园足球新局面。健全“班级—年级—校级”三级选拔机制,建强校级足球队。高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创新赛事组织形式,打造校园足球精品赛事。

  《通知》提出,要聚力打造“校园闽超”赛事品牌,各级教育部门联合体育部门编制本级青少年足球赛事日历,统一使用“校园闽超”名称,做到省、市、县、校各级赛事有序衔接。积极培育“一市一品”“一县一品”赛事品牌。各级赛事应设立女子组别,促进男女足均衡发展。逐步扩大高校足球赛事规模与影响力。

  《通知》强调,要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规则意识、公平竞争精神深度融入校园足球训练、比赛、管理全过程。各地各校要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园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全方位宣传报道校园足球赛事,打造足球荣誉墙、足球文化长廊,营造浓厚校园足球氛围。

  此外,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体育局等五部门于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福建省青少年校园足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在普及水平、赛事体系、培养体系、体教融合、师资队伍、场地设施、足球文化等方面提出若干举措,一套覆盖小学到大学全学段的校园足球联赛体系正式亮相,推动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健康高质量发展。(报业集团记者 蒋丰蔓 曾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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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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