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2年,我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新时代福建法治政府建设,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党的领导,法治意识树得更加牢固
(一)坚持在党委领导下统筹推进。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省政府主要领导坚决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多次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行政立法、规范行政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推动制定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等规划方案,着力解决全局性体制性问题。
(二)加强“关键少数”依法行政能力。压实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坚定法治信仰、树牢法治意识、带头厉行法治,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践行者。持续推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制度化,省市县三级年终述法实现全覆盖。举办4期省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举办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三)积极培育法治政府示范典型。加强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6个地区和项目获得命名,数量位居全国第一方阵。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4项机制,推动将法治建设有关工作纳入党委巡视(巡察)内容。接受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实地督察,组织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列出64项问题清单,督促抓好整改。三明市“完善生态法治体系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典型经验做法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在全国推广。
二、紧扣发展大局,法治服务保障更加优质高效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完成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改革。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常态化运用。完善“五级十五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跨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300多项,推出“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事项8125个、精简审批环节67.6%。福州市数字政府服务能力在全国重点城市中获评“优秀级”。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实施法治领域支持稳住经济大盘的政策措施,施行《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建成海丝中央法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国际法务运营平台和3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厦门市仲裁委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仲裁机构名单。设立113家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构,省市县三级实现全覆盖。三明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36”工作法入选全国中小企业发展典型案例。
(三)持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水平。加强应急实战能力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印发我省森林火灾、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在12个县(市、区)开展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建设覆盖约1.67万家企业的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对象基础台账库。
三、聚力良法善治,依法行政制度更加健全完备
(一)重要立法有力推进。紧扣发展所需、改革所要、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提请审议《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13项地方性法规,出台《福建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安全管理办法》等7件政府规章。加强协同立法,7个设区市协同开展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立法,闽赣铁路安全管理协同立法经验在全国推广交流。
(二)重大决策科学依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健全监督制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全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全年共受理诉求1487.69万件,群众满意率达99.88%。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760件,省政协提案703件,办结率均为100%。各级行政机关参与应诉的一审行政应诉案件共7776件,负责人出庭5142次。深化政务公开,发布政策解读4200余条。
(三)制度规范统一协调。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事后监管机制,在全国率先成立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聘请专家协审文件150件。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省、市两级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935件,提出修改意见108件。
四、践行法治为民,行政执法工作更加严格公正
(一)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连续22年治理“餐桌污染”,在全国率先推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四全四化”管理。有力推进燃气、自建房、消防、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整治,全省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7%、31%。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深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一体化打击治理工作机制经验在全国推广,群众安全感率达99%以上。
(二)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省级层面制定涉及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14个领域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282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4.1万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累计换发行政执法证件8万余本。
(三)深化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打造省域一体化数字执法平台。调整优化省级海洋渔业、生态环境保护、高速与港口交通等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完成市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队伍整合和职责调整。稳妥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确定赋权事项477项。
五、夯实法治基础,社会治理格局更加成熟完善
(一)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海上枫桥”“园区枫桥”等10个调解品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1万余件,增长50.04%,漳州市设立全国首个台胞调解组织。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全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279件,复议纠错率13.09%。推进“数字信访”建设,6.3万余件初信初访事项纳入“最多投一次”机制,一次性化解率达91.12%。
(二)全面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精心实施“不忘初心、牢记嘱托,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三年行动,积极培育律师148、青年148等系列惠民利民项目,12348热线群众满意率99.7%,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办理法律援助8.23万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57亿元。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指派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3.05万件。
(三)不断增强普法守法实效。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第五个“宪法宣传周”活动,全国首创“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发展志愿者7.3万余名,普法服务对象超2000万人,获评第三届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成功创建30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馆获评第四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厦门市翔安区“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模式荣获第六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深化;个别地区或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还不够到位;基层法治力量比较薄弱,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提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广度力度,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以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为契机,不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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