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21号建议的答复

闽文旅建议〔2026〕87号

2026-05-19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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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B类

 

陈丽琴代表:

《关于依托客家文化生态保护推动闽西客家木偶戏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621号)由我单位会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闽西客家木偶戏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承载着客家人的风俗民情、审美风尚,是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在推进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建设中持续加强包括闽西客家木偶戏在内的客家文化的系统性保护。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将闽西客家木偶戏的保护传承纳入《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五年规划(2026~2030)》,设定了人才培养、剧目创排、传承传播等发展目标;省发改委在牵头编制的《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强客家文化(闽西)等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保护客家传统聚落格局、风貌和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各类文化场馆扩面升级、统筹利用,布局建设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二是加强资金保障。支持闽西客家木偶戏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及专业院团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专项资金。“十四五”时期,累计支持龙岩市艺术馆、上杭县客家木偶艺术传习中心、连城县木偶艺术传习中心国家级、省级非遗资金逾500万元2025年以来,已争取文化旅游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6200万元,支持客家文化(闽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及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完善公益性展演剧场、生产传习用房、技艺展示厅等,为包括闽西客家木偶戏在内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创造更好条件。

三是加强传承队伍建设。每年补助评估合格以上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万-2.5万元、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000元,支持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拓展项目传承保护渠道;支持龙岩市艺术馆等单位积极开展闽西客家木偶戏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通过校地合作培养木偶新人,逐步壮大传承人才队伍。

您关于推动闽西客家木偶戏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对我厅做好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内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很有意义。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做好闽西客家木偶戏的保护传承工作。一是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做好规划的落地实施及非遗保护传承设施的谋划布局和审批工作,强化现有设施的统筹利用,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予以服务和保障。二是跟踪推动已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客家文化(闽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及配套设施加快建设,力争早日投入使用,发挥其在宣传教育、旅游休闲、产业富民等方面的功能。三是指导龙岩市文旅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包括田公元帅信俗在内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的部署安排,适时推荐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

 

领导署名:傅柒生

人:郭淑贞

联系电话:87118128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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