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506号提案的答复

闽文旅提案〔2026〕169号

2026-10-30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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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B类 

 

王惠忠委员:

《以乡村民俗文化为切入点打造我省乡村旅居产业差异化新赛道的提案》(20261506号)由我单位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住建厅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省文旅厅把乡村旅居作为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县域富民产业的重要抓手,先后赴福州、漳州、莆田、宁德等地调研,配合省政协开展“培育乡村旅居产业新业态,助力打造县域富民产业”专题协商,并牵头召开全省乡村旅居工作专题协调会,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等15个单位参会会商,初步形成多部门联动推进格局。围绕提案提出的“文化挖掘浅、业态链条单、配套承载弱”三方面短板,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民俗文化资源保护和转化。全省已培育“金牌旅游村”205个、“全域生态旅游小镇”102个,55个村镇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漳州南靖官洋村入选联合国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47条线路入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传统村落保护方面,全省认定传统村落1193个,其中国家级552个;《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自2017年施行,已建成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100个,文化保护传承的制度基础进一步夯实。在活态利用上,指导各地挖掘民俗渊源和侨乡人文故事,培育泰宁大源村古傩文化、尤溪桂峰村晒秋节等品牌,连续举办“传统村落过大年”活动,2025年春节期间吸引游客约580万人次。推广屏南“老屋认租”、艺术驻村等做法,引导修缮老屋、改造文创空间,推动古厩老宅在保护中活化利用。

二是推动民俗资源与旅居业态融合。全国首创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模式,省级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累计引进190支台湾团队、703名专业人才,服务644个村庄,培育民宿、餐饮、研学等多元业态。我厅已联合省旅发集团于2026年8月在“畅游八闽”平台上线“寻找最美乡村旅居目的地”活动专区,面向全省征集并集中呈现乡村旅居资源、特色产品与精品线路,现已进入网络投票筛选阶段,截至10月8日上午10时“闽式生活 山海旅居”寻找最美旅居乡村网络助力总参与人次超58万。完成“闽式生活 山海旅居”主题宣传片,立体展示福建民俗文化与侨台文脉的独特魅力。

三是稳步推进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省文旅厅会同省住建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研究制定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鼓励当地村民和外来投资者利用现有住房改造开办民宿,引导村集体依托连片闲置房屋打造区域民宿集群。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厦门、泉州、三明等地出台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政策,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民宿+”、“文创+”、“产业+”等多元活化路径。全省累计培育中国美丽休闲乡村86个、推介省美丽休闲乡村和美丽休闲农业点544个,入选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84条,旅居承载面持续拓宽。

四是协同补齐配套,完善全省乡村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大力实施“四好农村路”和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全省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9.9万公里,97%的乡镇通达三级及以上公路、85%的陆域乡镇30分钟内上高速、65%的建制村通双车道;加快实施“两通工程”2.0,指导各地统筹将民俗富集村落道路纳入农村公路网规划,改善重点民俗村落公路通行条件,打通乡村旅游“最后一公里”。出台《福建省旅游公路发展规划(2025-2035年)》,加快构建“六廊十一环多支”旅游公路网络。依托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推进“三类农房”改造试点,2023年至今累计完成800多栋农房宜居化、民宿化改造。推动民俗村落道路修缮、景观改造,完善停车场、充电桩等基础配套,提升旅居承载能力。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吸纳委员建言,会同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统筹联动、协同施策,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配套政策标准,推进试点先行先试。加快出台《福建省乡村旅居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明确发展目标,细化“五大工程”重点实施任务,为全省乡村旅居高质量发展筑牢顶层设计、强化制度保障。加快制定建设与运营指引、发展正负面清单、标准及评定体系,构建全流程政策标准框架。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到2030年,重点培育打造10个省级乡村旅居试点县(市、区)、40一50个乡村旅居试点村,形成片区化、组团化发展格局。

二是深耕民俗文脉,丰富旅居体验供给。紧扣康养疗养型、候鸟定居型、研学采风型、慢生活休闲型、远程办公型、侨亲返乡型、台胞旅居型等七大客群需求,分类打造滨海风情、生态康养、文化沉浸、侨台寻根、田园栖居、数字创客六大旅居产品,持续丰富全场景、全周期旅居供给。立足我省民俗文化资源,打造文化沉浸型旅居产品。深挖福建朱子文化、红色文化、客家文化、少数民族风情、古厝建筑等文化资源,打造文化体验的旅居产品和线路。推动艺术家工作室、非遗工坊、“八闽书房”等入驻旅居试点村。

三是延伸产业链条,提升旅居变现能力。延伸旅居产业链条,丰富旅居消费业态,构建多元化旅居餐饮体系,鼓励各地推出具有鲜明地域辨识度的特色美食,打造“一县一桌菜”。在乡村旅居试点村搭建“福建礼物”体验店,依托“福”文化、非遗技艺,开发旅居伴手礼。创新“旅居+”消费产品,完善“清新福建”文旅惠民卡权益体系,实现“一卡联通景区与旅居试点村”;鼓励旅居试点村挖掘古厝民宿、福地美食、非遗国潮等“闽式生活”消费新场景,延长旅居客群消费链条。推动乡村旅居目的地常态化开展“周末戏相逢”“四季村晚”等惠民演出活动,将地方戏曲、民俗节庆融入旅居日常体验。推动民俗活动由短期节庆向日常体验延伸,把乡土市集、传统技艺体验、家书共读、民俗展演转化为可住宿、可复购的旅居消费场景,筑牢乡村旅居差异化竞争优势。

四是提质配套设施,强化旅居发展支撑。坚持主客共享原则,联动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统筹推进旅居路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闲置农房盘活、公共服务配套等工作,持续推动乡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提质升级。支持旅居试点村旅游民宿积极创建全国等级旅游民宿,推动打造乡村旅游民宿集群。依托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机制,强化传统村落保护,推进古建老宅活化改造,拓展旅居承载空间。结合“传统村落海峡认养平台”,引导社会资本规范认养修缮古厝,发展“古厝旅居”业态。加强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政策研究,指导各地规范盘活利用行为,探索出租、入股、合作等有效路径,及时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提炼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范例在全省推广,持续举办休闲农业精品景点线路推介活动,宣传推介一批功能拓展、错位互补、线上延伸的精品线路。

五是健全服务体系,搭建旅居服务平台。构建“线上服务平台+线下服务中心”结合的旅居生活服务体系。搭建福建旅居服务平台,建立福建旅居专区,提供房源查询、在地体验、慢行导览及应急求助功能。鼓励旅居试点村建立“旅居驿站”,为旅居客群提供日常保障、医疗康养、娱乐体验、闲置托管等服务。推动旅居客群同等享受本地公共文化服务,就近参与民俗活动、非遗体验,打造主客共享、文脉相融、近悦远来的旅居生态。

   

领导署名:陈训明

联 系 人:邝  婧

联系电话:0591-87501210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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