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01-0204-2024-00024
发文字号:
闽政办函〔2024〕40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生成日期:
2024-09-28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在我省高速公路8个服务区出入口设置收费站的函
闽政办函〔2024〕40号
2024-09-2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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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在我省高速公路8个服务区出入口增设收费站的请示》(闽交规〔2024〕58号)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在沈海高速泉州段洛阳江服务区出入口设置“台商区洛阳江”收费站,沈海高速泉州段朴里服务区出入口设置“泉州五里桥”收费站,浦武高速三明段大金湖服务区出入口设置“泰宁上清溪”收费站,京台高速浦南段丰乐服务区出入口设置“建瓯伍石山庄”收费站,宁上高速宁德段七步服务区出入口设置“周宁九龙漈”收费站,厦蓉高速龙岩段长汀服务区出入口设置“长汀策武”收费站,沈海高速漳州段白水停车区出入口设置“龙海白水”收费站,平梅高速漳州段黄田服务区出入口设置“平和黄田”收费站。收费站建设标准应结合国家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精神和有关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的要求考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