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享受补助标准怎么确定?

2026-10-13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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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月在托人数,属公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含公办幼儿园托班)的,补助标准为每名婴幼儿150元/月;属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的,补助标准为每名婴幼儿300元/月。

附件: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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