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政府采购法共九章八十八条,对政府采购的范围和方式、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程序和采购合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内容的核心,就是强调主要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将竞争机制引入财政支出使用过程中,依照基本原则和程序运作,提高透明度,建立制衡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使政府采购成为名副其实的“阳光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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