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失效(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接国家2016年本)的通知》和《福建省发改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跨内河独立公路、铁路、城市道路桥梁所跨越航道等级在Ⅴ级及以上的或跨设区市的项目由省发改委批复,其余涉航道桥梁项目由地方发改部门审批。该项目具体审批权限,可咨询当地发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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