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是否需公开招标?

2023-09-15 17:51
| | | |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因此,“单项合同估算价”中的设计费用包含方案设计、初设、施工图设计等各类设计费。如各类设计费用合同估算价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以不公开招标。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温馨提示: 请使用OFD阅读软件浏览源文件,如未安装点击下载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