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分已通过公开招标,设备部分应采用什么方式进行招标?
2023-09-28 09:43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第五条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提到的设备单项合同估算价若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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