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用地内建设过渡用房,是否为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
2026-02-03 10:48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一)使用预算资金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 10%以上的项目;(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第五条:(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须招标。
您问题中提到的土地储备用地内建设的临时过渡用房,若符合上述规定,则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政通APP

闽公网安备:35000899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