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该如何提供病情复查材料?

2023-10-13 10:24
| | | |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每个月应当报告本人身体情况。其中保外就医的,每三个月应当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使用福建省政府指定医院《通用门诊病历》进行病情复查,向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提交《疾病证明书》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查诊断书》及相关化验单、影像学资料、病历等病情复查材料。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温馨提示: 请使用OFD阅读软件浏览源文件,如未安装点击下载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