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废止,失效( 宣布失效)
保健食品标志为天蓝色图案,下有“保健食品”字样。(见下图)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分为上下两行,上行为“卫食健字( )第 号”或“国食健字( )第 号”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并排或上下排列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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