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殊食品?
特殊食品包括三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含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一)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没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能代替药物。
(二)婴幼儿配方食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是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乳基)和/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豆基)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与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婴儿是指0-12月龄的人;较大婴儿是指6-12月龄的人;幼儿是指12-36月龄的人。注册号为:国食注字YP(婴配缩写)+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对于0-6月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
(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注册号为:国食注字TY(特医缩写)+4位年号+4位顺序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购买特殊医学用途食品要看清是不是固体饮料等普通食品,用固体饮料替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长期食用,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要求,专门设计制成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应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给特殊医学状况宝宝食用,不宜擅自给宝宝食用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购买特殊医学用途食品要看清是不是固体饮料等普通食品,用固体饮料替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长期食用,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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