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参评专利项目应符合什么条件?

2025-09-17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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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

  (2)专利权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为本省常住居民;

  (3)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运用和保护成效明显,已经在本省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

  (4)专利权有效、稳定,权属明确,无法律纠纷;

  (6)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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