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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福建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的公告

2020-12-22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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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发布《福建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统计局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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