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运函〔2025〕134号
废止,失效(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提案》(20251440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着力完善支撑新能源汽车应用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并会同贵厅等部门积极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等工作,助力我省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一是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闽工信规〔2023〕4号)所明确的“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政策要求,引导运输企业加快更新或购置新能源汽车。截止目前,全省新能源公交车约1.78万辆、占比达93.3%,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约1.6万辆、占比达80%,新能源网约出租车约12.8万辆、占比达90%。
二是升级完善公路基础设施。抢抓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机遇,推进全省公路智能化升级。高速公路方面,在沈海线福泉高速(65公里)、泉厦高速(81公里)开展车路云协同示范,加密ETC路侧设施采集信息,升级车载终端接收预警服务,应用毫米波雷达等技术,于关键场景测试交通流预测预警、协同管控、疏散诱导及信息服务解决方案,提供伴随式引导服务。普通公路方面,新建、升级1443处AI监控摄像头,实现交通事件自动识别与实时预警。建设国道G228线仙滨路口至下沙公园段(12.6公里)车路协同示范区,完成28个智能网联路口路侧设施改造及汽车实训平台建设,投入20辆无人驾驶出租车试运营并开通自动驾驶公交专线。
三是积极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会同贵厅印发《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装备〔2024〕136号),共同推动“福州新区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项目的申报与实施。目前,福州新区购置的20辆无人驾驶出租汽车用已部分投入示范应用。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自动驾驶城市出行与物流服务先导应用示范。目前,如意湖国际赛道智能网联化改造已完成,并成功申领测试牌照开展车辆测试,景区自动驾驶出行服务计划于近期投入运营。
下一步,我厅将与贵厅等部门密切配合:一是深化提升公路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依托福建省两岸融合发展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全国首批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在更多路段和场景部署智能化设施;二是拓展车路云协同示范应用场景,支持福州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等重点区域深化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示范应用,持续推进现有车路云协同试点项目建设和效果验证,总结推广经验,在交通运输等领域稳妥有序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试点应用,为我省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系人:王明文
联系电话:0591-87077091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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