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40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闽自然资函〔2026〕70号

2026-03-19 15:03
| | | |

省住建厅

《关于妥善解决水利蓝线内既有房屋翻建难题的提案》(20261408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农村村民住宅的用地保障,特别是支持包括农村危旧房翻建在内的合理建房需求,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强化规划管控。指导各地及时获取水利部门的水系蓝线数据,在规划许可审查时予以参考,对于涉及水系蓝线的项目及时征求水利部门的意见。2022年,我厅印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完善自建房规划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自建房危旧房改建、扩建加层和改变用途等相关政策制度,畅通审批渠道,做到应批尽批。同时,对于原有住宅涉及地质灾害等不宜原址翻建的,支持异地新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单列,专项用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

二、简化农房建设审批。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许可依法下放乡镇审批,村民住宅建设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由设区市政府依法委托县级政府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同时,全面落实“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的审批机制,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收件,由协调机制办公室集体研究审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2020年以来全省共发放12.63万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配合落实水利蓝线政策管控要求,强化规划引导,督促指导各地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合理的建房和用地需求,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曾建忠

联系电话:0591-87660353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本网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