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2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自然资函〔2026〕59号
省住建厅:
陈如金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乡充电桩均衡布局建设的优化建议》(第1527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强化规划支撑。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发改、工信等部门意见,主动衔接充电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将涉及的空间性内容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构建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积极配合发改、工信部门开展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和动态调整工作,经依法批复后可统筹纳入空间规划“一张图”予以空间落位。
二、落实用地保障。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优先安排土地供应。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建设“光储充检”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拓宽用地保障渠道。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卓高松
联系电话:0591-87660369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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