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5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自然资函〔2026〕68号
省发改委:
曾俩相代表提出的《关于德化县抽水蓄能电站(二期)纳入国家规划的建议》(第1355号)已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及《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的项目范围,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鉴于德化县抽水蓄能电站(二期)项目选址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建议进一步优化选址方案,最大限度避让上述限制性管控条件;确实无法避让的,应积极推动将该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范围或国家级规划,使其符合占用的条件,同步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及补划方案,充分论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必要性,制定节约集约用地与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再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占用的审批手续。
下一步,我厅将指导德化县依法依规做好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用地报批工作,积极协调解决项目用地中遇到的问题,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陈小宁
联系电话:0591-87660970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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