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6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闽自然资函〔2026〕143号
省住建厅:
陈宏鑫代表提出的《关于系统破解住宅小区违法建设治理难题的建议》(第1764号)已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住宅小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近年来,立足部门职责,聚焦突出问题,坚持系统施策、靶向治理,坚持严抓严管、长效长治,既主动作为、常抓不懈,也积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综合施治、合力攻坚,推动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严格规划管控。印发《福建省城镇区域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新建居住区项目的用地位置、建筑面积、配建标准等规划指标,严格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对未取得规划许可或违反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项目,不予通过规划核实,从源头上减少违建空间。二是深化“两违”治理。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及时调整充实省“两违”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建立厅际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先后部署开展了“两违”疑似图斑核查处置专项行动、产业园区违法建设整治行动、“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等,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点,常态化组织开展巡查排查,通过系统性、针对性、专项性的综合治理,通过坚决遏制新增,逐步消化存量,全省“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此基础上,2024年,我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常态化推进“两违”综合治理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两违”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制、新增“两违”防控机制、存量“两违”化解机制等,并落实部门协同、工作保障、追责问责、宣传引导等工作措施,推动“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落深落细、常态长效。三是强化联动执法。我厅充分运用遥感技术等手段,协助各地及时发现违建问题线索,推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聚焦住宅小区、农村自建房等违建问题,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定期全省执法检查,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移送属地并督促整改;开展别墅区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私搭乱建”专项整治,推动2012年以来问题稳妥分类处置。四是压实属地责任。指导市县严格执行《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对涉及违法建设的房屋,在违法建设处置决定执行完毕前,不予办理房屋登记、转移、抵押等手续,不予办理供水、供电、供气等手续。
下一步,我厅将督促指导各地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持续抓好住宅小区规划管控、执法监管等工作;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积极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管控机制,压实属地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助力住宅小区违建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领导署名:张朝辉
联 系 人:林华君
联系电话:0591-87665872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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