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31号建议的答复

闽自然资答复〔2026〕13号

2026-05-07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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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志明代表:

《关于进一步支持泉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建议》(第13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泉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2022年泉州市被列为全国第一个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以来,我厅积极指导泉州市先行先试,持续完善支持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政策体系,先后印发支持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若干措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支持泉州市加快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实施。泉州市已盘活城镇低效用地9.4万亩,盘活量位居全国试点城市前列,29个案例入选部、省典型案例。

二、统筹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在低效农用地整治过程中,注重优化耕地、林地和园地等农用地空间布局,推动“小田”变“大田”、“山上”变“山下”、“良田”变“粮田”。全市计划打造百千万亩方集中整治区,现已启动建设2个万亩方、22个千亩方、60个百亩方。如惠安县在黄塘-紫山和辋川走马埭集中打造1个万亩方和4个千亩方示范片区,建成连片高标准农田6000亩、旱改水1500亩,产生新增耕地120亩。

三、指导做好低效用地产权归集工作。举办全省业务培训班,邀请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及有关专家对低效用地产权归集等政策进行培训解读。指导出台《泉州古城及周边区域国有企事业单位低效建设用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收储与盘活利用暂行规定》等,推广泉州丰泽区中央活力区、惠安县惠安西苑-惠泉片区等城市更新产权归集典型案例,指导泉州市因地制宜做好低效用地再开发中的产权归集等工作。

四、推动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数字化管理平台。指导泉州依托“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平台,升级低效用地再开发决策辅助系统,构建全周期数字化支持体系,为规划统筹及项目决策提供“智慧大脑”,提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智能化决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泉州市不断完善政策文件,积极推广模拟审批等改革,打通“基础调查-方案编制-项目审批-建设实施-监督考核”全流程实施路径,实现审批效率和质量双提升。

五、强化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金融支持。省厅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政银合作框架协议,探索项目建设融资新模式,重点用于全省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等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顺利实施。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石晨谊

联系电话:0591-87665627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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