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规函〔2026〕87号
废止,失效(
陈国兴代表:
《关于支持建溪航道(延福门至三门大桥)纳入全国高等级航道及水运“十五五”规划 打造闽江“黄金水道”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的建议》(第1231号)由我厅会同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根据《南平港总体规划》,建瓯港区三门作业区规划布置13个500吨级泊位,以发展散货、件杂货、集装箱运输为主,主要为建瓯市服务。建溪干流延平延福门至建瓯三门作业区63公里航段规划按内河IV级标准建设,通航500吨级货船(兼顾1000吨级)。您提出的提升建溪航道通航等级,并争取纳入国家高等级航道范围,对进一步完善闽江高等级航道体系、畅通革命老区物流通道、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赞同您的建议。
我厅积极支持建溪航道等级提升,目前正在修编全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已将该航段发展规划技术等级提升为Ⅲ级航道,主要配套服务建瓯港区码头货物运输需求。同时,省水利厅正在编制《闽江流域综合规划》,并按照交通规划的有关要求,将该航段相关内容纳入《闽江流域综合规划》。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建溪航道建设,全力推动闽江航运全面振兴。一是积极向上沟通汇报,争取交通运输部支持将该航段纳入国家高等级航道范围。二是指导南平市深化项目前期研究,深入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支撑。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刘行进
联系电话:0591-87077128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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