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2026-05-30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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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飞

  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为福建做好新时代人口工作、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何为生育友好型社会

  生育友好型社会,是全社会尊重生育价值、支持家庭生育的理想社会形态,内涵丰富、意蕴深远。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把握其内在本质与实践要求。

  生育友好型社会,是推动生育从单一工具价值向塑造二元价值升华的社会。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既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更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实现美好生活的应有之义。长期以来,人口红利为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生育调节人口和经济发展的工具性价值被不断强化,而对生育本身蕴含的人文价值则重视不够。这就需要破除将生育简单视为人口调节工具的片面理念,更加强调生育本身对个体幸福、家庭美满、社会和谐的本源价值,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作为重要价值标尺,使生育成为人民发自内心的向往和自觉的追求。

  生育友好型社会,是突破单一环节支持局限、强调全生命周期制度支撑的社会。生育并非孤立事件,而是系统性串联起婚嫁、备孕、怀孕、分娩、养育、教育等全链条的生命历程,并与劳动就业周期紧密交织,需要家庭付出较大经济、时间、机会成本。这就要求我们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谋划,着力破解聚焦单一环节施策的局限性,系统性构建覆盖婚嫁、孕育、生育、养育、教育全过程的制度保障和服务体系。

  生育友好型社会,是从单一政府推动转向全社会多元共治共享的社会。面临人口减量发展的新形势,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绝非政府一己之力所能完成,需要凝聚全社会合力、实现共建共享。一方面,政府财力有限,难以承担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领域的生育养育教育全链条成本;另一方面,仅靠政府难以精准掌握性别歧视、托育缺口、企业用工顾虑等微观信息。只有充分激发企业、社会组织、社区等多元主体活力,推动资源互补、成本共担、服务精准,产生“1+1>2”的强大合力,才能以多样化、多层次的生育支持服务,更好满足不同家庭的差异化需求。

  生育友好型社会,是超越单一经济支持、构建全方位综合支持体系的社会。生育率走低是经济、社会、文化、生物等多重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既受劳动力市场不确定性、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增加的约束、儿童托育服务资源不足的影响,也受家庭和婚姻观念变迁、社会生育能力下降的制约。当前,国家生育支持政策框架已初具雏形,各地探索实践不断深化,但仍以经济补贴、费用报销等物质支持为主。只有坚持全局视野、系统施策,通过全局性的公共服务与社会支持,才能真正降低婚嫁生养成本,深层次缓解婚嫁育儿顾虑。

  二、如何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立足新时代新征程,福建需要紧扣省情实际,以覆盖全人群的生育福祉为目标,以全生育周期为着力点,推动全社会参与、全方位施策,持续构建一个“想生、敢生、养好、育好”的整体性社会生态。

  全人群福祉:增强生育友好制度包容性。强化生育观念的多元兼容。当前我省家庭形态、生育观念呈现多样化趋势,单人家庭、单亲家庭等特殊家庭比例逐步提高。要充分尊重生育观念和行为的多样性、差异性,既为有生育意愿的家庭和个人提供更充分的选择和支持,也对无法生育、选择少生、以收养方式代替生育的家庭等作出更具弹性的政策安排。强化生育福利的全员覆盖。福建是民营经济大省,吸纳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和新业态从业者。要在全省层面打破户籍壁垒,实现生育津贴、育儿补贴、托育服务等政策对常住人口的普惠覆盖,让在闽务工的新市民同等享受生育支持。强化生育服务的区域和城乡统筹。推动生育支持的财政资金和服务资源向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及山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倾斜。深化山海协作机制,引导福州、厦门、泉州等沿海城市优质妇幼保健、普惠托育、儿科医疗资源通过医联体、对口帮扶等形式下沉,重点补齐乡镇卫生院产科、婴幼儿照护和村级托育短板。

  全周期保障:打造全过程生育支持体系。坚持系统观念,构建集孕、生、养、育于一体的全过程生育服务体系。孕前环节,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教育。依托省“生育与健康”数字服务等平台普及婚前检查、优生优育指导,有效缩短从初婚到初育的时间,筑牢生育健康基础。孕产环节,强化孕产集成服务与医疗保障。依托数字福建建设优势,持续升级“出生一件事”服务,扩大智能导办、无感申办等智能服务应用范围。推动无创产前基因检测、分娩镇痛、辅助生殖技术按医保政策报销,向困难家庭发放不孕不育治疗补助。托育环节,推动普惠托育从“扩量兜底”向“提质增效”转变。2025年全省每千人口托位数4.56个,已超过“十四五”规划目标。下一步要重点优化托育资源布局,在人口流入地加密社区嵌入式托育点,在农村地区完善乡镇公办、村级服务点。严格质量监管,运用数字化手段实现托育机构全流程动态管理。教育环节,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在全省20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审核认定基础上,持续总结经验,推广“总校+分校”等结对帮扶长效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缓解教育焦虑。

  全社会参与:形成多元主体共建格局。进一步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在顶层设计层面,建立常态化基本财政投入机制,加快完善普惠托育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体系,确保基础生育服务支持的普惠与可持续性。健全生育成本在政府、家庭、市场和社会力量间的分担机制,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举措,减轻企业因员工生育带来的经营压力。进一步稳固家庭育儿功能,强化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的意识,优化男性参与的舆论引导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男性在婚育、养育、教育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评估家庭育儿的社会价值和劳动价值,重视隔代照料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依托福建省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评选,弘扬家庭互助传统美德,并积极探索将其纳入制度性安排。进一步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作用,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创新生育服务新业态、新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商业服务、公益慈善等多种形式,提供丰富多样的差异化生育支持服务,提升生育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全方位施策:强化生育政策协同效能。强化文化引领,变“不想生”为“主动生”。我省初婚年龄已突破30岁,要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引导适龄婚育。推广集体婚礼、公益婚礼,破解沿海部分地区“高价彩礼”困局。摒弃传统说教式宣传,以年轻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创新推出“婚恋护照”打卡、城市婚育盲盒、零碳婚礼补贴等举措,让新型婚育理念深入人心。强化经济扶持,变“养不起”为“养得好”。构建精准高效的育儿补贴机制,突破生育补贴的胎次限制,适当延长补贴年限;统筹推进个税扣除、生育保险、住房保障、教育医疗保障等政策协同发力;审慎探索“育儿专项低息贷”“教育年金险”等金融工具创新,有效缓解家庭育儿支出压力。强化时间支持,变“没人带”为“处处托”。创新养老幼教一体化、社区嵌入式托育等服务模式,发挥福建各级妇联“妈妈小屋”、工会“职工子女暑托班”等平台作用,提供临时托、半日托、节假日托等差异化公益服务。引导企业探索远程工作、弹性工作制,加快推进母婴室建设,为生育职工提供更加灵活的工作保障。强化技术支撑,变“生不出”为“优质生”。促进生殖健康技术创新发展,持续改善生育环境和条件,提升生育的安全性和舒适性;通过基因筛查、罕见病阻断等技术应用,降低出生缺陷率和流产率;优化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将“生不出”的家庭痛点转化为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的增长点。

  [作者为福建社会科学院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所副研究员。本文系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逻辑和实践路径”(FJ2023XZB039)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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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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