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索 引 号: FJ00100-3000-2025-00002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25〕2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1-02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北苑御焙遗址保护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25〕2号
2025-01-03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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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提请公布〈北苑御焙遗址保护规划〉的请示》(南政综〔2024〕55号)收悉。根据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研究,同意公布《北苑御焙遗址保护规划》。具体事宜及文物保护工作,由你市在省文物局指导下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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